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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人民军队

第六节 人民军队



  一、民主联军机构

  (一)绥宁省军分区绥芬河办事处

  1946年 6月初,东北民主联军二支队在吉林汪清大甸子粉碎“挺进军”的进攻后,乘胜追剿,于 6月4日,由王敬之指挥的二团第二次解放绥芬河。6月25日在绥芬河设东北民主联军绥宁省军分区绥芬河办事处,隶属绥宁省军分区司令部和绥东军分区司令部双重领导。由二支队十四团干部杨少成任办事处主任。办事处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地方恢复民主政权。7 月,办事处改为绥芬河区政府,杨少成调走。

  (二)东兴公司办事处警卫连

  1946年 7月,东北民主联军司令部设东兴公司驻绥芬河办事处(外运分公司前身)。办事处辖两个警卫连队,负责火车站至东部边界3个铁路隧道的警卫工作。其中有1个连队由朝鲜族战士组成。1950年抗美援朝时,朝鲜族连队赴朝参战,另一支连队于1951年调走,其警卫任务由中央公安师三团二营接替。

  (三)牡丹江军区绥芬河后方医院

  1946年秋季后方医院设立,地址在今通天路与新荣街交叉处东北侧旧楼。院指导员王子贤。有床位百余张,主要接收前方运送来的伤病员。几十名医护人员,大都是日本人和朝鲜族人,后方医院于1948年夏季撤离。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

  (一)绥芬河基地转运站

  1950年设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绥芬河基地转运站。站址在光华路西侧楼址。代号七三八二部队,1960年后改称总后勤部绥芬河兵站,代号二二二部队。1969年前为师级站。历任站长有谢方祠、罗龙杰、赵明、杨西元;政委蒲润、张墨林、李云武、高镜海;1969年改为团级单位后,站长为王际德,政委李荣龄。1975年8月1日改称五九二八一部队。

沈阳军区司令员李德生题词
  



  转运站主要负责从苏联入境的援助朝鲜、越南等国家军用物资(包括石油)的接收和押运工作。站内设油料科、管理科、运输科、政治处、办公室。1958年前有一个营士兵,后减为一个连。前10年业务量大,任务繁重,60年代后业务量逐渐减小,于1978年10月转运站撤销。

  (二)警备区司令部

  1951年10月设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绥芬河卫戍司令部。1952年2月1日改称警备区司令部,设在兴隆路与新华街交叉处西南侧“人头楼”。隶属绥芬河军政委员会。司令员由基地转运站站长谢方祠兼任(至1956年10月25日离任),政委由军政委员会主任张庆禄兼任。副政委由基地转运站副政委蒲润兼任(1956年10月25日代理司令员)。参谋长由公安三团二营营长于东明兼任,此外有3名专职干部。警备勤务由公安三团二营执行。1955年9月,公安三团二营与满州里基地转运站换装营换防后,其警备勤务由基地转运站换装营负责,日常工作由基地转运站参谋兼办。

  司令部是为确保边境地区城防安全和援朝军用物资在口岸安全转运所设。其警备区域和戒严区域,是1954年 3月划定的警备区域:以绥芬河镇为中心,北至三段,南至三道岗子,东至国境线,西至宽沟车站,总面积 430平方公里;戒严区以绥芬河火车站为中心,南至车站南山口,北至油库(包括石桥),东与西以站区两侧的铁丝网为界(包括发电厂)。1957年 3月22日,实行新的警备规定,只对特货、油库、洗槽线(今油库北侧水泥残架)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实行一定范围的警备。以后警备任务逐年减少。1968年3月7日,警备司令部随军政委员会一并撤销。

  (三)边境站

  中国人民解放军绥芬河边境站于1963年组建, 1964年正式执行任务。 站址与边防检查站(新华街南侧)同楼。站长苏法生,政委丛连奎。边境站基本职责是:边境巡逻,掌握动态,维护领土主权,与苏边防军会晤、会谈。1966年8月1日,边境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绥芬河边防检查站合并为边防中心站。

  (四)八一六七五部队

  八一六七五部队于1969年夏季,在原绥芬河边防中心站的基础上组建。初建时代号为一四五七部队。1975年8月1日改称八一六七五部队,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牡丹江军分区。历任部队长苏法生、杨忠礼,历任政委谢长友、高明。部队所属 1部驻防绥芬河地区。其任务是保卫绥芬河边境地区安全。

  (五)铁道兵隧道警卫排

  隧道警卫排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六团的 1个排,驻绥芬河铁路国境线处隧道附近,负责警卫隧道。后调走,由牡丹江军分区所属的八一六六三部队接替其任务。

  三、公安部队

  1951年,中央公安师三团二营驻绥芬河,营长于东明。该营主要负责口岸过境军用物资的中转押运和警备区执勤任务。1955年9月调往满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