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师资

第三节 师资



  一、队伍

  民国时期,除外国侨民学校外,中国教师一律男性。单身汉多,流动性强。内地籍贯者多。沦陷前,外籍教师多数返回原籍。

  沦陷后,毕业于绥芬河小学又到外地读书归乡的少数青年学生,成为绥芬河地区的第一代本籍教师。

  1945年8月—1946年末,教师队伍解散。

  1947年重新组织人民教师队伍,其中有归队老教师,有留绥芬河工作的土改工作队队员,有自愿加入教师队伍的旧时期知识分子。旧知识分子,多数有政治背景。

  新中国成立初,教育事业大发展,教师缺员,从正在初中读书的学生中,挑选一批学习好又愿献身教育事业的学生,分配到全县各学校。

  农民夜校、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的教员,多为工作队员、村文书、小学教师兼任,属义务性。到1955年,绥芬河区教师在50人以上,男教师占大多数。50年代,教师队伍中有公办、民办、代课三种情况。公办教师主要在大型学校,民办教师主要在农村小型学校。经过历次运动,一些有政治背景的旧知识分子被清除教师队伍。教师改行增多。1958年在上级部署下,东宁县政府动员离队教师归队,绝大多数离队教师又重新归队,仅建设小学就有2名教师归队。

  60年代初,又从小学毕业生、初中在校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充实教师队伍。至此绥芬河公社有中小学教师75名左右,男性占半数以上。1965年,绥芬河地区有教师58人 (铁路学校未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师有被动转业、弃教者,增减频繁, 队伍波动较大。1973年,绥芬河市有小学教职员工75人,其中教师56人;有中学教职员工51人,其中教师46人。教师中,民办、代课教师成分较多。

  1977年,绥芬河市有小学教职员工130人,其中29人代课,代课教师中农村学校占62%;有中学教职员工106人,其中11人代课。

  1979年教师渐外流,非专职教学人员增多。当年非专职教学人员为38名,占教职工总数的13.9%;小学女教师渐多;代课教师多,占小学教师总数的22.6%,其中多数在农村学校。1980年,教育局称:教师外流严重。小学教职工148人,中学教职工136人。其中非专职教学人员46人,占教职工总数的19.17%。1981年,为稳定教师队伍,教师的困难渐被重视。当年两批代课、民办教师转为国家正式工作人员,9 户教师获得住房。1982年,全市开展文化技术补习,教师多为兼职的,或来自教育部门,或本单位文化较高的,或专业技术工作者。兼职时间较短。1983年,绥芬河市有小学教职工 168人,其中非专职教学人员31人,女教师超过半数;有中学教职工 143人,其中非专职教学人员37人。非专职教学人员占教职工总量的21.86%,占专任教师的28%,呈逐渐上升趋势。中学教师不够用,尤其缺外语教师,体育教师也缺。当年招聘6名10年以上教龄教师。教师外流现象仍存在。部分教师认为“教育界落后,自身社会地位低”。农村教师要求进城,城里教师要求改行。

  1984年 2月16日至23日,有29名教师申请改行。以后数月内累计有63人申请改行,约占正式教师总数的 27%。市、乡、教育部门领导深入学校做思想工作,并对少数不宜做教师工作的人员予以调整。6月以后队伍稍稳。为稳定教师队伍,市财政拨7.2万元用于教师生活补贴。农村教师工资上浮1至2级,市内教师配置了煤气罐,13户教师获得住房。1985年,为改变师资不足的状况,由教师进修校开办中师班、俄语班各 1个,中师班招生30名;同时抓紧教师的中、高师函授学习。同年,结合第一个教师节,评选教师标兵,表彰最佳教师;解决 7户教师住房。至此,要求改行的教师下降至37人。1986年,70名教师家属的“农转非”和商品粮问题得到解决。同年,有21名教师申请改行,其中半数以上胜任工作,且多为中学教师。秋,一中调入14名教师。当年,教师仍严重缺编:第一中学实有60人,缺4人。当年小学教职工计165人,其中非专职教学人员31人;中学教职工 175人,其中非专职教学人员30人;全市非专职教学人员占全部教职工的18%;在实有全市中小学教师总数中,代课教师计61名,在小学中女教师占60%。1987年,教师空缺严重。全市中小学教学班增加17个,而编制未增,至少缺40名教师。各大、中型学校教师均不足。劳动技能课等按规定应开的课开不了。同时,部分骨干教师提到领导岗位后又大量兼课。教师仍有外流。教育局分析教师队伍不稳定的原因是:教师社会地位低,住房、家属“农转非”户口、家属就业等问题困扰着教师。1988年,教师外流 8人。为稳定教师队伍,市政府为教师解决住房15户,每月补租房户15元房租费,安排教师家属“农转非”户口25人,为教师解决煤气罐100个。

  截至1988年,绥芬河市有小学教职工166人,其中专任教师133人.(有19名专任教师为代课教师且均在农村小学),勤杂人员6人,领导27人;有中学教职工173人,其中专任教师139人,(专任教师中9人为代课教师),行政与勤杂人员34人,非专职教学人员占教职工总数的16.9%;有职业高中教职工46人,其中专任教师18人。小学中女教师占65%以上。中学女教师占40%。教师不足状况初步改善,教师队伍基本稳定。

1973—1988年绥芬河市中学教职工情况表
  表20—2—①  单位:人



  表20—2—②



1973—1988年绥芬河市小学教职工情况表
  表20—3  单位:人


  ※ 以上不含铁路小学

  二、水平

  民国初期,教师受过私塾教育的较多,经正规培训的较少。受过私塾教育的教师擅长语文、修身、写字课。经正规培训的教师能力较全面,长于数学、音乐、绘画、体育等。30年代初,阜宁镇小学部分教师为师范毕业生,刘鲁藩为其中之一。当时,教师注重职业道德。沦陷期,有私塾教师和少量高等学历教师。40年代前后的刘滋泉为燕京大学毕业生。

  解放初,小学教师中多为高小学历,初中学历以上的少。并且多未受过正规师资培训。新中国成立之后,简师、初师毕业生陆续充实到教师队伍中。到1958年后,初中以上学历的教师超过半数。其中初师、初中占多数。1959年,有中师学历的教师 3人。60年代初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在职教师采用中师课本函授学习,以提高文化、能力。“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断。从1966年“文化大革命”到70年代中期,很少有中高等院校师范毕业生分配到绥芬河各学校。小学教师中初中学历的为骨干,中学教师中高中、少数中等师范学历的为骨干。教师中存在小学学历教小学、初中学历教初中、高中学历教高中的现象。1971年从下乡青年中抽70人培训一月后,充实到中小学校任教。

  1976年,有大专学历毕业生分至市中学。1978年,全市小学教师有高中以上学历者14人,占11.48%。1979年8月,中学增加9名中师学历教师。当年教育界领导称:教育质量低,农村质量更低。1980年,小学148名教职工中,高中学历以上的有47人;中学107名教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有21人,不足初中学历的有14人。中小学教员有26%胜任工作,有43%基本胜任工作,有31%勉强应付教学,为不胜任者。小学少数教师弄不准“的、地、得” 的用法,中学教师许多不掌握备课、写教案方法。教师不能准确传授知识。1981年,小学教职工中高中以上学历者43人,占总额的29.25%。第一小学中师以上学历的占 1/3,其中一少部分教师能力低于学历。建设小学胜任工作的教师只占1/3。中学胜任工作的教师占2/3。

  1982年,部分教师参加中、高等师范院校函授学习。1983年招聘 6名中学教师均具大专以上学历。1984年,市一中31名教师中,有12人为大学本科学历,11人为大学专科学历,其余为中专、高中学历。有24人为合格教师,2人不宜任教。169名小学教职工中,高中学历以上的58人。1985年,有25名教师中师函授毕业。至此,除代课教师外,大部分小学教师参加了中师函授学习。9 月,中小学评出了70名品学兼优教师,其中牡丹江市以上优秀教师为姜淑兰、张景芝、孙书林。同年,市教育局下发《中、小学教师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采取评议、鉴定、听课、考试、检查等方法,对全市教师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文化水平等作全面考核。其中大、中专学历者免于文化考试。考核后汇成材料,作为各校校长聘用教师的依据。1986年,初中61名正式教师中,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22人、具高中或中专学历的36人、初中以下学历3人;高中33名正式教师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4人、大学专科学历19人、中专或高中学历10人。中学教师有 30%胜任工作,50%基本胜任工作,20%不胜任工作。小学五六年级教师文化达标率为 46%,高年级教师缺经验,教材掌握差。因教师流动大,缺教学经验的新教师增多;因教师缺额,代课教师尤其小学代课教师增多。致使师资整体素质提高缓慢。

  1987年夏,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调查:第一中学高中部学历达标率 35%,初中部达标率46%。一部分学历达标者能力未达标。高中部胜任和基本胜任工作的占66%,初中部胜任和基本胜任工作的占 40%。4所大中型小学校83名教师,知识和教学达标率为47.5%。教师队伍质量低、骨干少,其原因为:部分骨干改行、外流、提拔到行政岗位。同时,领导兼课多,无暇抓管理。1988年,充实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后,部分不合格教师调出教学岗位。

  截至1988年,高中专任教师有20人具本科以上学历,学历达标率51.3%,比1987年提高26.3%;初中专任教师有56人具专科以上学历,学历达标率61.5%,比1987年提高15.6%;职业高中专任教师有7人具本科以上学历,学历达标率38.9%;小学专任教师有76人具高中、中师以上学历,学历达标率66.7%,比1987年提高39%。代课教师达标者少,农村教师学历达标率低于城市,教师质量低于城市。教师中通过“成人面授、函授”获得中专以上学历的占较大比例,且多为教龄较长者。能力低于学历的仍有,多为教龄较短者。

  截至同年,中学有高级教师 1名、一级教师69名、二级教师26名、三级教师30名;小学有高级教师26名、一级教师36名、二级教师38名、三级教师13名;幼儿园有高级教师 1名。其他教育部门和单位有高级职称2人,有中级职称的14人,有初级职称的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