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气象 地震第一节 气象 一、机构
1952年4月,松江省组建绥芬河气象站,为一等站,设3人,隶属松江省军区气象科,由东北军区司令部气象处负责领导业务,行政归东宁县武装部。观测场位于北纬44°23′,东经131°09′处。1953年 9月30日,根据国务院、军委的命令,气象站由县武装部转交东宁县农业科领导,业务仍归东北军区司令部气象处领导。1954年 5月26日,归东宁县财政委员会领导。1956年由绥芬河军政委员会领导。1958年 7月转交绥芬河公社代管。同年8月1日,观测场及站址迁往光华路北端山包处。1962年 6月改为气象服务站,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行政领导归绥芬河公社,1964年转交黑龙江省气象局。1968年5月改为绥芬河区气象站。1971年1月改为军队建制,由绥芬河边防站和地方双重领导,以军队领导为主。1973年 9月,归东宁县革命委员会领导,业务归黑龙江省气象局领导,1975年转为绥芬河革命委员会领导。1976年12月,归绥芬河市政府领导。1980年2月5日,归黑龙江省气象局、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称绥芬河气象局。到1988年底对上级业务上称气象站,对外行政上为气象局。编制14人,其中有职称者10人。
市气象站 二、气象观测
1915年,万福华主办屯垦公司时,对气候进行过调查。20年代,绥芬河海关外勤开展气候观测记录业务,观测记录主要内容有气温和降雨量等。伪满洲国时期,当局亦关注气象调查,将其资料载入《满洲帝国统计摘要》中。主要内容有:每月最低和最高气温、初雪终雪、初霜终霜、结冰解冰时间及降水量等气象资料。
市气象站观测台 解放后,正式组建气象站,于1952年8月 1日开始气象观测工作,一日7次定时观测:02、05、O8、11、14、17、20时,为定时观测时间。观测项目有:云状、云量、能见度、天气现象、空气湿度、气压、降水、风向风速、蒸发、日照、地面温度、 草温、雪深等。观测结果每日4次向上级部门发报。1953年 1月10日,增发危险天气报告。1954年10月增加冻土和电线积冰观测。1955年增加航空报,向北京、省台拍发气候旬报、月报(1957年停发)。1956年,向吉林发气候旬报、月报,增加雨量观测。1958年增加日照观测,向哈尔滨民航发预约航空报。1959年,向长春空军发预约航空报。1960年,向牡丹江空军发预约航空报。1962年增加国际水情报。1964年,增加土湿报。1969年增加固定航空报。1971年向东北气象中心发航空报。1973年发东北区域气象中心固定报、预约报。1978年短期预报有灾害性天气、降水天气、晴雨天气预报。24小时预报准确率为84%,48小时预报准确率为79%。中长期趋势预报有不定期中期预报、旬报;月、季长期趋势预报有降水趋势预报、旱涝分析、实况。1979年,预报、测报、人控等工作都在1978年的基础上有了进步。24小时、48小时预报准确率比1978年同期提高2%左右,测报错情率比1978年减少1%,总错情率减少 50%以上。农业气象工作,除定期进行土壤温度观测外,在作物生长季节,每旬拍发气候旬报和灾情报。1982年增加气象异常年报。1983年增加遥测雨量计观测。
绥芬河气象站一直使用旧式仪器,1983年4月1日正式使用现代化设备--气象预报收图传真机。同年始,发布春播预报、汛期降水预报、秋收天气预报以及不定期的短中期关键性天气预报。根据农村生产特点,给各种专业户提供降水、低温、霜冻预报;春秋护林防火期间,给防火指挥部及时提供大风预报。1985年5月1日始,测报使用PC—1501计算机程序编报,提高了工作效率。气象局在全市城乡开展有偿服务工作,共签订服务合同16份,其中市内7份,乡村9份。根据用户需要,分别开展中期、长期和短期预报服务工作,包括年景展望、春季预报、春播预报、春旱预报、旱情分析、终霜预报及春季火险预报等。
截至1988年末,观测项目有:云状云量、能见度、天气现象、空气温度、湿度、气压、降水、风向风速、蒸发、日照、地面温度、曲管温度、雪深、雪压、电线结冰、冻土。观测时次:每天进行 4次定时观测,2时、8时、14时、20时,4次定时补助观测,5时、11时、17时、23时。预报工作除为全市作预报服务外,还担负着牡丹江和沈阳航空气象天气报、航空危险天气报任务,担负着牡丹江市、省、国家雨晴旬、月报任务,并和亚太地区进行气象资料交流。
观测仪器有:风向风速指示器和记录器、压温湿自动记录器、温度表、干湿球温度表、遥测雨量计和虹吸雨量计。地面观测场62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