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概述俱乐部 一、市自治会俱乐部
1926年,绥芬河市自治会组织业余俱乐部,主要成员是“好乐的”“票友”,在年节时排演戏剧演出。
1931年,由商务代办所毕主任负责组织,会员每月交会费作为活动经费。内设京剧组、书报组、音乐组等。书报组、音乐组流于形式,京剧组最活跃。会员主要有税关职员、电话局职员、银行护勇、警务段巡官、驻军张治邦团长和马弁以及一些商人等,哈尔滨京剧演员刘竹友应俱乐部邀请任京剧教师。1932年设执事 1人,负责管理组织活动。俱乐部能容一二百人。后政局紧张,于1932年解散。
铁路俱乐部 二、绥芬河铁路工人俱乐部
绥芬河铁路系统文艺组织始终自成体系自管。1954年建成绥芬河铁路俱乐部楼,组成俱乐部管理委员会,有文艺干事,负责文艺宣传。俱乐部内有电影放映、小型舞会、图书借阅、游艺和组织文艺演出活动。
三、东宁县绥芬河公社文化站
1957年绥芬河成立广播站,编制 8人。广播站由电影队广播站和图书阅览室三部分组成,同时有文艺指导业务。1958年大跃进中绥芬河镇人民公社党委建有“文联”。1959年建站,只有1人,辅导组织农村文化工作并兼管图书,与广播站合署办公。1961年4月文化站与广播站分设,1962年定编 2人,主要负责图书借阅,组织城乡文艺演出队,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文化站改称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站。
1968年建区后,仍称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站,编制6人,实有2人,隶属绥芬河区革命委员会文教科领导小组组织全区文艺活动,1970年又改称文化馆,其中美术宣传员 2人,文艺辅导员1人。1972年编制5人,1973年撤区后,恢复文化站建制,业务隶属东宁县文化馆。
四、东宁县建设人民公社文化站
1974年设站,属民办,编制1人,隶属东宁县文化馆,负责辅导、组织社队文化活动。1975年建市后并入市文化馆。
五、绥芬河市群众艺术馆
1975年,建市后,文化站改称文化馆,隶属市文教组,编制 6人,其中设文艺创作员、美术辅导员等。主要是:文艺宣传指导和图书管理。1976年设美术、摄影组、音乐、舞蹈组。1978年图书馆从文化馆析出,1979年文化馆设文艺辅导员2人。1980年增加馆员 3人,共6人。1983年12月市文化馆改称绥芬河市群众艺术馆。馆舍在市影剧院楼内北侧。群众艺术馆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辅导。1984年,馆内成立市业余艺术学校至1988年,艺术馆编制10人。
1976—1988年绥芬河市群众艺术馆经费、人员情况表 表22—1 单位:人、万元
六、绥芬河市三乡文化站
1980年12月,建设人民公社重建文化站,编制1人,民办公助。
1984年,成立北寒乡、绥北乡文化站,编制各1人。三乡文化站均隶属市文化局。1985年9月,隶属乡政府,业务归市群众艺术馆领导。
各村相继建立文化室,开展业余文化活动。1987年,建设乡文化站获“牡丹江市红旗文化站”称号。
七、业余剧团队
民国及沦陷时期,有京剧爱好者在俱乐部组织下,业余排练京剧并演出。
1947年人民政权巩固后,业余剧团发展较快,农村、机关、学校、工厂都有业余剧团,自排自演。此后,业余演出活动一直不衰,不同时期有不同特点。
绥芬河市历年业余剧团艺术团名录 表22—2—①
表22—2—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