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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档案

第六章 档案 文物

第一节 档案



  一、机构编制

  1952年绥芬河军政委员会设立文书室负责本机关文书、档案工作。1966年至1975年,绥芬河领导机构变动4次,各机构形成的档案均保存在机关档案室。1976年8月成立绥芬河市档案馆,隶属中共绥芬河市委办公室、编制2人。1983年8月成立绥芬河市档案局,局馆合一,编制 3人。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精神,经市委研究将档案局馆列入政府序列。科级建制,编制5人。至1988年绥芬河市有机关档案室17个,基层档案室64个,乡档案室3个,村档案室15个。

  绥芬河市档案局馆原址在市委办公楼内,面积为34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为 9平方米,档案装具有五节标准档案柜16组,木质资料柜7组。设备有报警器1台,吸尘器1台,收录机1台,照相机1架。1985年省计划内拨款18万元在光华路东、迎新街南新建一栋2层档案馆楼,面积为514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为161平方米。

  1987年 7月交付使用,设5库8室,添置五节标准档案柜30组、阅览桌椅10套。1988年购置复印机电视机各1台。

  二、全宗划分

  档案馆还根据档案管理工作原则和馆藏的实际情况,对各个不同时期形成的档案划分若干个全宗管理。

  1951年至1966年,军政委员会机关所形成的档案是一个全宗。其中,1956年、1957年、1966年3个年度的档案分为2个全宗,即:中共党组形成的档案为1号全宗,行政工作形成的档案为2号全宗。

  1967年绥芬河军政委员会撤销、建立绥芬河军事管制委员会后,党、政工作形成的档案各为一个全宗。1968年撤销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中共绥芬河区委、绥芬河区革命委员会后,所形成的档案为2个全宗。  

市档案局档案管理利用研讨会



  1973年撤销区建制后,区档案移交东宁县档案馆。只有绥芬河外事委员会机关档案,按党、政分为2个全宗。

  1975年建市后,全宗划分按照牡丹江地区档案局的统一要求,分为大全宗。1983年发展为8个全宗。到1986年为12个全宗。

  1987年按照省档案局、牡丹江市档案局的要求,将全宗进行一次大幅度调整,由原来的12个大全宗调为85个小全宗。1988年又增加4个全宗,共89个全宗。

1951—1988年绥芬河市档案馆全宗划分、演变情况表
  表22—15  单位:个



  三、馆藏情况

  档案馆成立后,从收集工作入手,在丰富馆藏上下功夫,档案资料数量逐年增加。

  建馆初,有接管撤销机构的文书档案 377卷。1985年增加到3 296卷,其中永久2 087卷,长期891卷,短期318卷。至1988年,文书档案总数为5 687卷,其中永久3 417 卷,长期1 798卷,短期472卷;科技档案 4种6卷,有《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卷、《林业资料》2卷、《人防建设》1卷、《档案馆室建设》1卷;专门档案 9种762卷,《工业普查》档案127卷,声像档案录像带2盘,照片1 534张;实物45件,有随文书档案移交的银鸽奖奖杯,墨西哥赠送市长的市民牛皮荣誉证,题词18幅,奖旗25面;图书、资料29种,5 152 册;零散文件22盒,14 343份人口普查档案编入文书档案中。照片档案有:全市风光、风貌;中央、省地领导视察活动;外宾参观、考察、旅游活动;中苏友协分会活动;市级工作会议、专业会议;人大、政协、民政工作;社会生活和文体活动;基本建设、重要建筑;机关工作活动。根据照片内容自行分类立目的有:中共党代会、人民代表会、政协会、劳模会、领导活动、外事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庆祝建国35周年活动、庆祝绥芬河市建市10周年活动、党校工作、民政工作、扩建绥芬河中心广场活动、集邮展览、文体活动、获奖作品(书法、绘画、艺术作品)、档案工作共19个类目。

  四、提供私用

  为了使利用者查找方便,更好地发挥档案资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档案馆系统地编制了各种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索引目录》、《档案存放地索引》、《专题文件卡片》、《专题文件记录》、《文件号索引》、《机构设置簿》、《干部任免职簿》、《职称任职簿》、《全宗介绍》、《资料目录》等十几种检索工具。这些检索工具,用不同形式,比较准确、全面、完整地揭示了馆藏档案内容、成份、存放地,不仅较好地满足了利用者查找档案的需要,而且提高了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至1988年10月,共接待查档人员 4 368人次,查阅档案资料7 858卷(份)。

  档案馆还开展了编研工作,编写了《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记录》、《会议简介》、《专题文件记录》、《绥芬河组织资料》等十余种档案参考资料。

  五、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档案工作也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后,各级档案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档案工作领导体制基本理顺。目前,全市有一级行政单位76个,其中市直属机关61个,中省直单位15个;二、三级档案单位64个,乡村18个。基本形成了一个以档案馆为中枢,以机关档案室为基础,以档案行政管理机构为指导的档案管理网络。至1988年,绥芬河市各级各类档案室室藏档案3 464卷,其中直属机关3 138卷,村藏档案326卷。

1949—1988年绥芬河市机关档案室基本情况表
  表22—16  单位:卷



1988年绥芬河市各村档案统计表
  表22—17  单位:卷



  为了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市档案局加强了档案收集、征集、管理工作。1976年市档案馆筹建初,接管外事委员会保管的全部档案、资料,有“文化大革命”前绥芬河军政委员会机关部分档案,“文化大革命”时期军事管制委员会机关档案,中共绥芬河区委、区革命委员会档案。

  1977年春开始接收全市各委、办、局群团组织,人民公社形成的永久、长期、短期档案。1982年改为只接收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短期档案由各单位档案室自己保管。1980年开始注意收集和征集声像档案。1983年 1月市政府首次转发市档案馆文件《关于切实抓好科技档案恢复、整顿工作的几点建议》。同年10月中共绥芬河市委办公室转发市档案局《关于认真搞好年终立卷归档工作意见的报告》。1984年市委转发档案局《关于进一步搞好档案收集工作意见的报告》。在接收市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人民公社形成的文书档案的同时,接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基本建设》、《土壤普查》、《林业资源普查》等科技档案;接收《人口普》、《工业普查》、《统计》、《死亡干部》、《诉讼》、《新闻》、《教学》等专业档案。1985年从省档案馆共接收绥芬河军政委员会档案156卷,海关档案546卷,还从辽宁省、大连市、长春市档案馆购买了部分档案资料,丰富了馆藏。1986年 7月,市档案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清理会计档案和建立会计档案工作正常秩序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了清理整顿,建立会计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