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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妇幼保健

第四节 妇幼保健



  一、机构

  1975年12月,建立绥芬河市妇幼保健站,只有 1人,同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办公。1979年末,从计生办分出,人员增至2人,仅开展一般性工作。1981年人员增至6人,按全站业务范围分发保组和儿保组,财务由卫生局代管。至1988年,站内有医疗器械:电动人流吸引器 1台、电冰箱1台、电烧器1台、显微镜2台、小儿体重计1台、手提式高压灭菌器1台、手术包2套。

  二、保健事项

  (一)接生

  1949年,绥芬河区派 3名女同志到牡丹江学习新法接生,承担全区接生工作。1958年,建立公社接生站。后,东宁县卫生局和县妇幼保健站定期举办接生员学习班,推广新法接生,培训大批接生员,其中有部分接受改造的旧接生婆。1960年后,主要村屯都有接生员,新法接生率在80%以上。市妇幼保健站建立后,开展培训接生员工作,1977年至1988年,举办学习班7期,培训人员达50人次。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新法接生、科学接生、围产期保健、妇女日常卫生保健、儿童保健,小儿传染病预防等知识。1981年科学接生15例。截至1988年,全市城乡从事保健工作人员29人,其中专职妇幼保健人员 7人,接生员14人。农村红花岭、南寒、北寒、建新、永胜、宽沟、双胜、建东、建西、建华10个村屯均配备保健员,并免费配备新法接生产包。新法接生率达100%。

  (二)妇女病防治

  1955年,东宁县人民政府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和妇女参加田间劳动的情况,要求各农业生产合作社做好妇女劳动保护工作。安排生产劳动时,做到经期、孕期不干重活,哺乳期不干远活。此后,妇女劳动保护工作得到普遍重视,各行各业均实施“三期”照顾。1976年起,市妇幼保健站分期分批普查妇女病,并开展妇女保健咨询,进行科学指导。对于农村妇女,妇幼保健站工作人员亲自走家串户普查,对患有宫颈炎、阴道脱出、附件炎、阴道炎、外阴炎、滴虫性阴道炎等妇女病均给予免费治疗。同时,对妇女二病(子宫脱垂、尿瘘)进行预防,1982年后无二病发生。1983年,妇幼保健站开展妇科门诊工作,并能进行阴道脱落细胞的镜检项目,还配合计划生育开展上环、引产、结育术。同年,始对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作婚前健康情况检查,查后无病者发给“健康证”,持此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保证夫妻双方婚后健康生活和优生优育。

  (三)儿童保健

  儿童保健工作,是从解放初期开展的。建市前,此项工作由东宁县妇幼保健站管理,定期发放药品,由绥芬河卫生院负责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和小儿预防接种。建市后,市妇幼保健站承担全市儿童健康保健。1976年末,派人参加省妇幼保健站举办的保健人员学习班。此后组织全市各托儿所长分期分批到牡丹江市机关幼儿园、托儿所、牡纺托儿所、商业托儿所、桦林橡胶厂托儿所参观学习。以后,全市各托儿所均设 1名保健员,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定期对托幼保健人员,炊事员进行乙型肝炎测定和胸透,发现病情立即调离本行业。1980年前,小儿佝偻病总发病率 15%。从1982年开始,全市儿童和孕妇普服维生素



1981—1988年绥芬河市妇女病查治情况表
  表24—10  单位:人



1981—1988年绥芬河市新法接生情况表
  表24—11  单位:人



1981—1988年绥芬河市儿童体检情况表
  表24—12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