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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宣传教育

第二节 宣传教育



  1975年以前,计划生育工作只作一般宣传。1975年以后,全市各机关、工厂、街道、学校、农村生产队等单位陆续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向群众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1980年 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后,各单位利用会议、广播、画廊、板报、标语、幻灯等形式进行宣传。在社会上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舆论。

  1982年12月下旬至1983年1月中旬,从全市抽调14名科级干部、714名机关、农村干部和医务人员、文艺宣传员,组成计划生育宣传队,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一月间,召开干部、职工、社员及重点的妇女会议800余场次,登门宣传700余次,并利用计划生育讲座、人口理论辅导、学术报告、有线广播等形式宣传,使全市受教育面达97%。

  同年,市政府召开“独生子女和家长联欢会”,参加会议人员 2 398人。设奖24个品种,5 000余件。在“独生子女和家长联欢会”活动中,全市有43对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

  绥芬河市宣传月活动,荣获牡丹江地区“计划生育宣传月先进市”称号。绥北公社、陶瓷厂、建设公社书记陈书礼、瓶子厂书记吕广生出席了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此后,每年坚持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主要形式有:电视讲座、电影、幻灯、标语、板报、学习班。同时,还举办书法和板报展览,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宣传计划生育知识。

  1983年,市陶瓷厂做为计划生育先进集体代表,梁栋义副市长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出席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1984年,绥芬河市荣获牡丹江地区计划生育先进市称号。市人民医院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1985年8月,市计划生育宣传站与牡丹江计划生育宣传站合作拍摄1部《姑表兄妹》电视片,内容是宣传近亲结婚的危害性。电视片上映后,被《牡丹江日报》、《黑龙江日报》、《健康报》采访报道。

  同年12月,绥芬河市荣获“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市”称号,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王宝琴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

  截至1988年,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为各级领导所重视,全民计划生育意识日益增强。涌现出许多计划生育先进人物。

1983—1988年绥芬河市计划生育宣传情况表
  表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