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节育技术 1965年前,绥芬河公社暨建设公社不能做节育手术,部分节育者,到外地医院。1965年,始由绥芬河公社卫生院外科兼做节育手术。到1972年,随着当地医疗技术的提高和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绥芬河医院设两名妇科医生做上环、取环、人工流产等节育手术。
1975年后,计划生育部门 3次派人到外地学习节育技术,同时多次聘请牡丹江、东宁、密山等市县技术人员到绥芬河市传授节育技术。从1979年起,市、公社医院都能做一般性的节育手术,农村大队的保健员均可做放环、取环手术。
1982年,成立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调整医疗鉴定小组,例会研究残疾儿和有关术后并发症等问题。
同年,计划生育部门 2次组织市医院、市保健站的妇科医生至牡丹江学习晚期引产技术,计7人次;进行节育知识讲座,培训农村妇女主任20人次。
1983年春,请密山县妇产科主任医师传授粘堵绝育术,在全市做绝育137例,其中2例失败。
同年 9月,对节育技术人员实行“节育技术岗位责任制”,主要内容是“三包”、“两定”、“一奖”和“两惩罚”。三包:包手术及时、包技术质量、包合理用药。两定:定质量、定指标。一奖:全年无事故给予奖励。两惩罚:对医德差、手术出现差错者给予罚款处分。
1984年,2 次派人去沈阳计划生育研究所学习天花粉药物引产新技术。学习后在本市做引产术40余例,效果良好,此后沿用。
截至1988年,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建设乡卫生院、铁路卫生所、农村医疗站等医疗保健单位共有节育技术人员9名,落实绝育避孕措施3 863人。
1978年前绥芬河市计划生育情况表 表25—7 单位:人、次
1979—1988年绥芬河市计划生育情况表 表25—8
说明:1985年数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