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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回忆

十年前的回忆



十年前的回忆
——原绥芬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志海

  今年(1985) 8月15日是绥芬河市建市十周年。在这难忘的日子里,我作为建市的筹备者和领导者,心情和全市人民一样,沉浸在美好的回忆和喜悦之中。

  从1974年 7月开始,我担任中共绥芬河外事委员会党委书记,黑龙江省绥芬河外事委员会主任,王显同志担任副书记、副主任,党委成员有镇公社书记陈贵太、海关关长刘秀峰、铁路党委书记王瑞章、222部队政委李荣令、81675部队政委何怀、边防检查站政委于进山。办公地点在今市委大楼。我们在工作中越来越感到,绥芬河撤销区的建制后,在行政管理上失去了统一领导,地方、外事、铁路、驻在机关和部队各行其是,有的三权在上,很难集中力量,协调工作。致使绥芬河经济发展缓慢,市政建设迟滞,财政收入减少,涉外活动不利,军政关系失宜。比如,上级来检查工作也没人出头汇报;部队来了,不知谁出面接待,部队供应不适应;搞镇容整顿,打扫卫生,不能统一行动;边境出事没人统一指挥。损失更大的是撤区后,国家财政拨款仅有二三十万元,而区的时候,每年都有七八十万元,等等。对口岸城市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带来了许多困难。因此,我曾和一些同志多次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但由于外事委员会的权限,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后来我在一次党委会上提议,要建设和管理好绥芬河,把各同级部门统一和团结起来,必须建立一个相应的能集中领导的地方政权。当时虽有人反对,但党委成员们的认识是一致的。经研究决定,我们在1974年的夏秋之际,开始向省委、地委反复地进行口头汇报请示,要求省委、地委派人到绥芬河调查研究。我和王显同志先后二三次专程找省委和地委领导,要求尽快解决绥芬河的实际问题。同时,我们凡到省、地委开会,寻机就向上级领导反映,其他几位党委成员特别是军队的李荣令、何怀、于进山三名政委,分别向军分区、省军区和沈阳军区反映情况,求得了首长的支持。这期间,凡是上级来的领导,我们都请他们帮助呼吁。1975年夏天, 国家公安部的一个工作组来绥芬河搞调查, 他们发现了这地方“各自为政”的问题也积极向上反映。在1974年11月,省委和地委派来了工作组,专门研究解决绥芬河的建制问题。省委书记任仲夷亲自带队。成员有省军区副司令员曹子平、省民政局副局长贾承文、省公安局副局长康增、省外事办副主任张占德、省商业局刘处长,还有牡丹江地委书记钟万钧、地革委副主任阎景春、地区外事办副主任马玉金、地委公安局副局长经绪文。工作组一共在绥芬河调查研究了10天。首先听取了外事党委的汇报,是由我代表汇报的。记得我在汇报中建议省、地委把绥芬河镇改设一个县团级以上的建制,以便集中统一领导。关于机构设置,领导人选由上级来定。省委书记任仲夷听得非常仔细,还亲自作笔录。汇报座谈后,我们起草了一个《纪要》,还打了一个《报告》交给工作组。任仲夷同志工作非常扎实,为了慎重起见,带领工作组深入铁路、各涉外部门、部队和公社搞调查,认真听取汇报、汇总意见。最后,任仲夷同志肯定了外事委员会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成绩,从中还检讨地说:我是负责口岸工作的,对绥芬河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使你们工作起来很困难,这是我所造成的,其主要责任在我。我回去后,向省委汇报一定向中央请示成立市,加强口岸工作的统一领导。

  工作组回省后,经研究决定,于1975年 3月份向国务院打了关于建立绥芬河市的报告。我们最早是从《人民日报》上得到正式建立绥芬河市消息的。知道国务院已在同年 8月15日批准黑龙江省建立绥芬河市。不久,我们就接到了省委转来的“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建立绥芬河市的批复”文件。当时,我们的心情无比高兴,马上根据省委的指示,在牡丹江地委的领导下,开始了具体机构的组建和其他建市的准备工作。市委、市革委班子是在1975年11月底前组建的,我任市委副书记兼市革委副主任,当时,上级没任命书记,由我主持工作。徐明久、王显担任市委副书记和市革委副主任,刘海涛、陈贵太同志是市委委员、革委会副主任。与此同时其它职能部门也相继建立起来。12月 1日,新市委在原电影院召开了庆祝绥芬河市建立大会。地委、东宁县、穆棱县、绥阳林业局的领导和驻军的部队首长应邀出席大会,并讲了话。市内五百多人参加了大会,各界代表先后发了言,我是代表新市委和市革委讲的话,大会开得十分隆重热烈,无论是地委的领导讲话,还是兄弟县祝词和各界代表发言,都一致认为这是党中央和省委、地委对边城人民的关怀和对口岸工作的重视,是绥芬河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绥芬河市的建立,标志绥芬河的历史进入到一个新阶段。会场上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和吹呼声。全市军民鼓足了干劲,决心大干一场,把边城建设好、管理好。

  会后,全市党政军民投入了建设绥芬河的高潮,仅从1976年到1978年,通天路和会晤路铺上了混凝土路面,庆大水库的基础工程开工,打了一眼大口井,安装了北寒、建设两村的自来水,建起了一座冷库,盖起了邮电局、百货、林业局、粮食局、二中、医院、电影院等办公大楼和营业楼,扩建了食品公司和啤酒厂,新建了针织厂、珍珠岩厂。同时,还注重对居民住宅的建设,三年间先后在南岭下、炮台山下、北山城上兴建了三大片居民住宅,初步形成了 3个新住宅区,也就是后来人们称呼的“干部屯”、“商业屯”、“北山屯”。建市后,人们热情高,干劲足,很多工程都是通过义务劳动完成的。比如庆大水库、铺路、挖电影院地基、打楼板等。三年间,上级投资虽仅有 300多万元,但全市人民靠自力更生,使脱胎于两个小公社的绥芬河,有了一个小市的模样,为绥芬河后来的发展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