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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邮路

第一章 邮政

第一节 邮路



  元明时期,中央朝廷为加强对黑龙江流域奴儿干地区的统治,开辟海西东水陆要道,沿途设置数十所城站,驿传寄达文书。其中佳木斯附近有阿陵(今郊区敖其镇)和柱邦两站。清朝末年裁撤,往来文书由官府责令游巡队及四乡巡警传递。1912年邮政局成立之初,亦无固定邮路。一应公件,均专程递送,邮务未通地点由地方官添脚差承转。1919年,三姓(依兰)沿松花江经佳木斯至富锦开辟一条邮路,全长 240公里。松花江通航期通过水路发运,搭用邮船局“庆澜”号邮船;封江后租用私人马车收寄邮件。1926年,鹤岗至莲江口铁路筑成后,开辟火车邮路,发往鹤岗方面之邮件,由邮差背至莲江口通过火车发运。1928年,佳木斯沿松花江开辟一条长邮路,经由桦川、富锦、同江直至抚远。

伪满洲国时期,随着佳木斯至东北各地航空、水运及铁路线的开辟,邮路迅速增多。航空邮路主要有佳木斯经依兰、通河至哈尔滨,佳木斯经富锦、同江、饶河、虎头至新京 (今长春),佳木斯至萝北、宝清,佳木斯至大连等。水运邮路计3条:佳木斯至黑河(每年5月6日至10月17日通邮,每班5天);哈尔滨经佳木斯至富锦(每年4月28日至10月18日通邮,每班3天);佳木斯至虎林(每年5月6日至10月17日通邮,每班5天)。邮船由邮船局调发。 火车邮路有佳木斯经勃利至图门,佳木斯至鹤岗,佳木斯至绥化等。1945年8月停邮。1947年5月,合江省政府、合江省军区联合发布命令:“凡本省、军区内之交通机关(军、公、商营汽车、马车、船只等)均应免费运送邮件,允许邮政人员、机关部队通信员免费乘坐,以利邮务与军事通信的便利。”1948年恢复固定邮路 3条。其中至牡丹江火车邮路为隔日班,至福利屯火车邮路为隔日班,至悦来汽车邮路为4日班。同时与关内解放区通邮。

  新中国成立初期,汽车、水运及农村自行车邮路发展迅速。1950年 8月开办至国内各地的航空邮件。至1965年计有汽车邮路13条,其中佳木斯至依兰、悦来、新城等 3条为委托办理邮路,单程合计255公里,均系逐日班。其余10条为市区内自办转趟邮路,单程合计 48公里。郊区农村自行车邮路22条,其中逐日班17条,周二班1条,周三班4条,单程合计 781.5公里。生产队直投数近80%。水运委托办理邮路4条:佳木斯至新城,单程91公里;至饶河,单程715公里;至瑗珲,单程967公里;至依兰,单程110 公里。各类邮路总计39条,单程总长2 967.5公里。其中委托办理水路占63%,自行车邮路占26%。

  进入70年代,水运及自行车邮路逐渐减少,火车、汽车邮路增多。1973年计有邮路23条,单程总长559公里。其中佳木斯至鹤岗火车邮路1条,单程66公里;至依兰、桦川、苏木河委办汽车邮路3条,单程合计190公里;至梧桐河、绥滨委办水运邮路2条,单程合计225公里;自办市区内汽车邮路10条,单程合计30公里;摩托车邮路3条,单程合计8公里,自行车邮路 4条,单程合计40公里。1974年启用自备邮运汽车自办长途汽车邮路,首开至依兰及梨树两条。1975年10月接管佳木斯至大连一级火车邮路,组建 6个押车组,开通佳木斯至大连省际火车邮路。1980年福前铁路通车后,开通至前进镇火车邮路。至1989年,各类邮路单程总长计 2 606公里。其中省际一级火车邮路1条(佳木斯至大连),单程1 450公里,利用275/276客车租挂自备邮厢1辆,每日往返各1 班,沿途邮件交换点31个,平均日行程2 900公里。省内二级火车邮路 2条:佳木斯至前进镇,单程294公里,利用513/514次客车租挂自备邮厢1辆,每日往返各 1班,沿途邮件交换点11个,平均E1行程588公里;佳木斯至鹤岗,单程66公里,利用551/552 次客车租挂自备邮厢1辆,每日往返各1班,沿途邮件交换点3个,平均日行程132公里。省内自办、委办二级汽车邮路3条,分别至依兰、桦川、苏木河,单程合计185 公里,每日往返各1班。市内邮路3条、144公里,农村邮路11公里。水运邮路1条:佳木斯至抚远,单程456公里,租用轮船,夏季运行,3日1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