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检查
第二节 安全检查
为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市劳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经常开展劳动安全检查工作。检查企业劳动卫生条件、机械设备安全状况、安全生产的管理及伤亡事故的处理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限期整改。1951年,市劳动科、工会和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 8次保安大检查,查出事故隐患3 104件。经复查时解决1 636件。1952年,全市各企业利用电影、幻灯、板报、图片展览、技术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1956年结合贯彻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举办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展览会,同时组织企业开展 3次专业性安全卫生大检查,解决机电、锅炉、装卸、毒害等方面的主要问题 684件。1959年,全市举办安全生产综合展览会29次,受教育人数34 569人次。举办专业性展览会15次,受教育人数18 268人次。举行综合讲座307次,受教育人数3 056人次。举办专业讲座 757次,受教育人数33 064人次。全市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累计4 257次,解决不安全问题26 321件。有 18个工厂、113个车间、1 130个班组杜绝事故。62个工厂消灭重大伤亡事故。涌现出 5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4 176个安全生产个人。全市历年累计制定有关劳动安全保护法令122项、规程67项、制度667项,安全生产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970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和有关文件的精神,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破坏安全生产现象,安全生产工作开始好转。1980—1984年,全市连续开展 5次“安全月”活动。每年均组织近百个检查团,有千人参加,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985年以来,除开展全面性安全检查外,还多次对建筑施工、各类手提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等进行专项监察。仅1985年春、秋二季,即查出不安全隐患4 599件,整改4 012件。同时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放映录象等,进行起重安全、电气安全等专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