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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动员青年插队落户

第九章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第一节 动员青年插队落户


  佳木斯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始于1955年。共青团市委根据团中央部署,积极组织动员城镇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同年9月自愿报名300名,批准 148名,组成佳木斯市青年自愿垦荒队,赴萝北筹建佳木斯青年农庄。随后又批准60名知识青年到该场安家落户。1964年,根据“统筹安排,城乡并举,而以上山下乡为主”的劳动就业方针,佳木斯市开始大规模动员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965—1966年,经批准先后有 1 831名初、高中毕业生到农村插队落户和到国营农场参加农业生产。
  1968年,毛泽东主席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市区掀起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热潮。当年有 7 489名知识青年响应号召,奔赴国营农场参加农业生产。1968—1980年,全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包括到国营农场和自办农场)共有39 623人。根据黑龙江省的规定,到农场及插队知识青年,发放安置费人均 230元,到新建扩建场队的知识青年人均安置费为 400元。1973年,国家提高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经费标准,城镇知识青年到农村插队落户或建立集体所有制场队者,人均补助500元,到国营农牧场的每人补助400元。对以前下乡的知识青年,生活不能自理的,每人补助100元,未建房的每人补助建房费200元。对京、津、沪、浙下乡的知识青年国家补助两次探亲路费。1973—1979年,在郊区建立96个“知青点”,分布在6个公社。建房77栋、958间,191 597平方米。建立自办农场57个,安置青年7 069人,有耕地面积56 649亩。1975—1979年,因病和家庭发生变化返城的有5 346名。返城后,随同城市待业青年一同安置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