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福利生产

第二节 福利生产


  1957年开始创办社会福利生产企业。2月,市内有10家烈军属和贫困户,响应政府号召,自愿组合,自带工具,办起两个生产小组。翌年,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相继办起木器厂、印刷厂、纸盒厂、造纸厂、假肢厂、布鞋厂和托运公司,安排烈军属、残废军人、聋哑人和贫困市民1090人。为加强对福利生产的领导,市民政局建立社会福利生产办公室,选调干部和技术工人,充实到各厂。1959年,福利企业经过整顿,保留炼焦厂、橡胶厂、劳动保护用品厂、农牧场、布鞋厂、制镜厂、被服厂、印刷厂、机修厂和托运公司。共安置烈军属、残废军人、盲聋哑人、社会贫民、罪犯家属等1571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均较显著,职工月平均工资35元。到1961年共获利润60余万元,主要用于更新设备,扩大生产,一部分补充民政事业经费。1962年,省民政厅在佳木斯召开社会福利生产现场会,对佳木斯市社会福利生产的成绩予以肯定。
  1962年,遵照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经过调整,关停5个厂,职工由1200人减至800人,持续经营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福利生产单位除留下假肢厂由民政部门管理外,其余各厂均被划归地方工业系统管理。1973年,各区民政部门重新创办福利生产企业,到1984年前进区办有包装托运公司;永红区办有优抚厂和按摩诊所;东风区办有饭店和按摩诊所;向阳区办有编织厂、胶垫厂、纸箱厂、粉条加工厂和按摩诊所(1979年将各厂合并成向阳福利厂统一管理)。佳木斯纺织印染厂、佳木斯造纸厂、佳木斯电机厂、友谊糖厂等国营大厂亦结合安置待业青年,相继办起附属的福利工厂。1983年后,市民政局办有汽车修配厂、塑料厂、炒货店、福利电机配件厂。1984年12月设立民政工业开发总公司,全市社会福利生产企业E1趋兴旺。1985年以后,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新形势的推动下,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福利生产进一步发展,到1989年全市共办各类福利生产厂(点)118个,安置3143人就业。其中残疾人1521人,占安置人数的48%,年产值达4718万元,利润569万元。

  1985—1989年社会福利生产情况
  表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