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施
第八章 收容遣送
第一节 机构设施
解放后,外省自由流入市区人口持续不断。1960年以后,流入者日增,其中多为受灾地区农民,亦有少数无家可归的孤老、弃儿、痴呆疯傻病人和流窜作案分子。市政府本着顾全大局,替灾区分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的宗旨,于1962年建立自流人口收容遣送站,定编33名,其中警察15名。除对市区的自流人口收容、遣送、安置外,兼办鹤岗、七台河、依兰等周围14个市、县自流人口的中转遣送工作。为改善工作条件,1978年于站前路新建站舍2000平方米,内设男、女住宿室、病号室、医务室、食堂、接待室、办公室等。备有大客车、警车、载重车和摩托车各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