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下序
第十九编 教育
编下序
佳木斯教育兴办较晚,清末只有数所私塾。1910年(清宣统二年),始于镇西街创立桦川县官立初等小学堂。民国时期始设初级中学。至1931年有小学9所,初级中学1所,男、女师范讲习所各1所,学生总计1200余名。
沦陷时期,各类学校虽有恢复和发展,然而日本侵略者为维护其殖民统治,扼杀中国民族文化,全面推行殖民地教育,强制灌输“日满亲善”、“共存共荣”等奴化思想,采取法西斯式的管理手段,限制教育的发展。至1941年,市内有高等学校(医科)1所,学生200余人;中等学校3所,学生920人;小学10所,学生4400人。另有朝鲜小学1所,日本小学2所,日本女中1所。1943年以后,随着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失利,教育机构日趋萎缩。据1945年9月统计,仅存初等学校5所,中等学校3所,学生不足2000名。
1946年人民政权建立后,在摧毁旧的殖民教育体系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人民教育事业。至1948年发展到小学26所,中学1所,学生总计8000余名。解放战争时期,佳木斯作为东北根据地,文教事业空前繁荣。为适应解放战争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东北局、中共合江省委等党政军领导机关,从1945年底起陆续开办东北大学、东北军政大学、东北供给学校、东北药科专门学校、东北邮电学校、合江省军政干部学校、合江军区卫生学校等12所干部学校,在3年多时间里培养与输送近万名军事、经济、政权和文教建设人才,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战争和土地改革运动。与此同时,为适应广大群众文化翻身的要求,在城乡举办各类夜校、冬学、识字班等,广泛开展工农业余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教育事业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经过国民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至1957年,全市小学增至81所,在校生近29217人;中学5所,在校生3612人;中等专业学校4所,在校生2800余人;幼儿园(所)由1所增至52所,入园(所)儿童2000余人。在城乡社会主义建设高潮掀起的“向文化大进军”中,有37300余工农和市民接受扫盲识字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教育面达74%以上。
“二五”计划时期,全党全民大办教育,实行国家办学和群众集体办学,全日制和半日制并举的方针,教育事业发展迅猛。1958年与1957年相比,小学增加13所,学生增加4000人;中学增加4所,学生增加1200人;幼教组织增加480余处,入园(所)儿童增加1.2万余人。并且创办了医学院、工学院、师专等3所大专院校。青壮年职工中的文盲基本扫除。但由于办学规模过大,校舍和师资缺乏,以致中小学二部制大量增加,幼儿园(所)管理混乱,学生参加社会义务劳动过多,正常教学秩序不能坚持,造成不良后果。经过3年调整,适当缩小办学规模,贯彻学校《工作条例》,教育事业方重新进入正常发展轨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学校成为“重灾区”。各校“停课闹革命”,搞大串连、大辩论、大字报,成立红卫兵、红小兵组织,揪斗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使学校遭到严重破坏。1968年以后,“复课闹革命”,军、工、农宣传队进驻各级学校,领导“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搞“开门办学”、“工农兵上讲台”,“以阶级斗争为主课”,鼓吹“读书无用论”。1974年后,各级学校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大讲“儒法斗争史”,批判“师道尊严”,反击“右倾翻案风”,学校秩序日趋混乱。但在“学工、学农”的推动下,校办工厂、农场有较大发展,成为后来各校开展勤工俭学的基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落实政策,教育工作出现新转机。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表后,中共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指导思想,制定“教育为本,科技兴佳,人才制胜”的战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调动各级政府、各行各业、广大人民群众办教育积极性,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行综合教育改革,使全市教育事业迅速走上蓬勃发展的道路。10年中,各学校普遍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基础教育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在1985年完成普及初等教育任务的基础上,正向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方向迈进。同时,调整中等教育结构,控制普通高中,发展职业高中。初步形成初、中、高3个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网。工农教育、民办教育亦有新的发展。至1989年,市区有幼儿园(班)360处,入园(班)儿童18000人,入园(班)率为83.9%;小学150所,普通中学45所,合计在校生95504人,比1949年增长7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7%;技工学校4所,职(农)业中学11所,合计在校生5283人;中等专业学校6所,普通高等学校4所,合计在校生9079人,比1949年增长12.2倍;成人高校8所,成人中专21所,合计在籍学员9500人;职工、农民文化技术学校140所,社团办职业技术学校50所,合计在籍学员5848人。此外,有老年人学校8所,学员415人。各级各类学校共有教职工13561人,其中专任教师10435人。全市已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办学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教师待遇和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国家教委已将佳木斯市确定为全国进行综合教育改革试点的15个中等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