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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前后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前后


  抗日战争胜利后,佳木斯市地方维持会于1945年10月将佳木斯国高、女高和师道学校合并,成立佳木斯两级中学校,12月由人民政权接管。I946年5月4日正式命名为合江省立佳木斯联合中学(下称联中),由合江省政府主席李延禄兼任校长。根据中共合江省委提出的培养大批知识分子,以适应建立巩固的东北革命根据地的需要的指示,联中实行以进行革命理论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学生革命觉悟为主课的办学方针,设政治、语文、数学、军事训练等学科。学制初中、高中各三年。另开办师范、地方干部短训班等,时间3—8个月不等。在新中国成立前3年间,培养1000多名革命知识分子,输送给各级民主政府、土改工作队、部队和上级学校。
  1949年6月6日教师节,联中教职员45人向党中央、毛泽东主席写致敬信。6月25日,毛泽东主席复信:“谢谢你们六月六日的来信。甚望继续努力,与群众结合,把我们的新教育事业建设得更好。”全校师生受到巨大鼓舞和鞭策。
  1949年2月,奉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令,合江省教育厅派人去天津,动员接收东北第四临时中学学生400余人来佳木斯,成立合江省立临时中学,陆辉任校长,配备教职员工35人,其中教员6人,皆系东大毕业生。按照东北教育部和中共合江省委的决定,临时中学的办学宗旨是“改造思想后或工作或学习”。该校于3月1日正式开学,学生按文化程度编3个班。教学内容是政治常识和革命理论,未设文化课。经5个月的学习,取得显著的教育效果。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大为提高。7月下旬文化素质较高的300余人出校工作。其中100余人转入联中师范班继续学习。8月底,临时中学停办。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联中改名为佳木斯中学。实施新的正规化教育制度,办初、高中各三年的六年制普通中学。当年初中招收高小毕业生。1951年开始招收高中生。课程设置有政治、语文、算术、代数、几何、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外语、体育、美术、音乐等。
  1952年成立第二中学。
  1956—1960年,城乡中学教育发展加快。相继建立纺织厂中学、造纸厂中学和市第三、第四、第六、第七中学,以及郊区的永安(第五)、大来中学,松江中心小学设“戴帽”初中班。中学共有11所,在校生6122人,教职工537人,其中专任教师276人。
  1962—1965年贯彻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中教50条”),纠正劳动过多冲击教学秩序现象,中学教育重新步入正常轨道,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同时贯彻公办和民办并举的方针,城区办起4所民办中学(每个公社1所),增设第九、第十和郊区裕太等3所正规中学。到1966年,市区中学发展到34所,在校生达16400人,教职工1424人,其中专任教师712人。
  1966年6月至1967年,各中学普遍“停课闹革命”。1968年复课后,学制改为四年,但因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文化课不能正常进行。1970年后,课程设置趋于统一,设政治、语文、数学、工(农)业基础知识、体育、革命文艺、劳动课等。同时,对中学网点的设置进行调整,撤销工读耕读中学,增设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等7所新的普通中学。至1976年,市区中学共有62所。在校生55178人,教职工2924人,其中专任教师23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