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改革发展时期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开始纠正教育工作中“左”的错误和学校的混乱现象,先后恢复健全学生考核、升学考试以及学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学制和课程设置。特别是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得到弘扬。中学教育进入改革、发展的新时期。为适应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教育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市政府制定和实施“精办高中,发展职中,加强初中”的方针。自1980年起控制普通高中,发展职(农)业高中,调整初中布局。1989年,在市区45所中学中,有普通高级中学3所、完全中学11所。与1980年相比,普通高中由190个班减至102个班,在校生由8613人降到4534人,招生由4092人减至1563人。加强普通高中的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指导,使毕业生既适于升学又利于就业。同期,在城区新增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等初级中学3所,在农村按每万人设1所初中的布局进行调整。全郊区共设初级中学9所(每乡1所),完全中学2所,在校生7403人,教职工512人。调整后全市区共有31所初级中学,加上11所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共有538个班,在校生26648人,专任教师1846人。城乡初中布局合理,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入学率达94%以上。
为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校条件差别大的问题,1985年取消重点初中。对比较薄弱的学校,采取班子配备、经费安排(含校舍建设)、师资分配、仪器投放、工作指导“五优先”的办法。至1989年使12所薄弱初中有8所改变面貌,教育质量有所提高。继而转向中学建设规范化阶段。1987年,市郊农村中学推广红旗中学经验,有70%的学校对初中学生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到1989年,郊区永安、大来、西格木等3所中学已办成红旗中学式学校。同年,在联合国亚太地区科教文组织召开的中等教育研讨会上,红旗中学经验受到好评。
70年代末开始,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措施,加强重点高中的建设。除保持第一中学、第二中学为黑龙江省重点高中外,又将市第十一中学定为市重点高中。
佳木斯市第一中学,在1953年即为黑龙江省重点中学。1986年成为高级中学被重新定为省重点中学。1989年,该校有教学班19个,在校生821人,教职员工125人,教师83人,其中特级教师4人,高级教师23人,一级教师22人,三级教师2人。校园占地面积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有教学楼、宿舍楼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音乐教室、电化教室、微机室、体操房、图书馆等。另有7000平方米的植物园和温室及400米长跑道的运动场。学生高考升学率平均为86%,最高年份为95%。先后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群体活动先进集体”等称号。
佳木斯市第二中学,1985年定为黑龙江省重点中学。1987年成为高级中学。1989年有18个教学班,学生858人。专任教师81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21人,一级教师39人,二、三级教师19人。校园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有理化、生物实验室、微机室、阅览室等15个专用室及电教馆、体育馆、植物园等。学校拥有大型教具与实验仪器221台(件),藏书14060册。1979—1989年,高考升学率平均70%左右。建校以来高中毕业生有3227人。1987年被评为“黑龙江省劳动技术教育先进单位”。
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学,1978年定为市重点中学,1986年成为高级中学。1989年有教学班22个,在校生1092人。专任教师87人,其中高级教师18人,一级教师45人,二、三级教师24人。校园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360平方米。有理化、生物实验室、电教室、图书馆、体操房等。拥有实验仪器3440件,藏书近万册。1981—1989年共有高中毕业生2224人。向高等院校输送新生1165人。
1949—1989年市区普通中学发展情况
表19—13
单位: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