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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老年人教育

第五节 老年人教育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方针,丰富全市离退休老干部的精神生活,由市委老干部局主办,市老龄委、总工会、教育局、工农教育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于1986年11月成立佳木斯市老年人大学。
  首届举办2年制普通班,招收学员99人。其中男77人,女22人;年龄最大78岁,最小55岁;处级以上干部占71.7%。
  开设课程:一类必修课,有老年心理学、卫生保健学、家庭教育学、体育健身学;二类选修课,有写作知识、书法绘画、花卉园艺、旅游地理和历史;三类讲座课,有时事政策、现代科技、法律常识、烹饪技术、家用电器等。
  授课教师聘请专家、教授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同时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课外活动。至1989年先后招收3期学员、共234人,其中已结业99人,在校135人。
  另外,市区尚有佳木斯电机厂、佳木斯造纸厂、纺织印染厂、邮电局、机械局、商业局、前进区五十九委等7个单位举办老年人学校,学员2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