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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盲聋哑人教育

第二节 盲聋哑人教育


  佳木斯市聋哑学校成立于1958年9月,由市民政局和市教育局共同创办,共同管理。初建校时招收14名聋哑学生,按学龄分2个教学班,教职工6人。教师皆从普通小学抽调并经哈市聋哑学校培训。
  1960年新校舍建成,教学班3个,学生27人,教职工9人。1965年增至4个教学班,学生57人,教职工1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正常秩序受到冲击,但仍坚持教学。1970年扩建教室,教学班5个,学生65人,教职工16人。
  1976年以后,学校加强管理,扩建学生生活用房,校舍逐步配套,教学步入正规。至1981年,教学班由1975年的8个增至12个,学生由120人增至160人,教职工由20人增至26人。
  1986年后,在原小学基础上增开中学班。1987年共有教学班9个,学生140人,教职工36人。学制:小学1960年前为三年制,1961--1965年为五年制,1966年后为八年制。前6年学习文化课,七年级每日文化课与职业技术课各半,八年级全日学习职业技术。中学三年制,前一年半上文化课,后一年半上职业技术课。
  小学课程设置与教材。1958—1966年先后开设语文、数学、体育、图画、劳动课,使用省编聋哑学校教材。1967—1976年增设政治课、语训课,以《毛主席语录》、普通小学课本为教材。因缺乏师资,劳动课停止。1977年后,按国家教育部指定的上海市聋哑学校新教学大纲、新教材授课,加强劳动技能教育,医教结合,治聋教哑,增设会话、常识、写字、手工和针炙课。中学增设历史、地理,其它与小学同。
  1987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聋哑学校易地扩建为特殊教育中心,并列入为市民办的12件大事之一。由市政府、市残疾人协会和教育局多方筹集资金,共投资105万元,新建校舍4607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500平方米,其余为食堂、浴池及实习工厂。各项教学设施齐备,设有律动室、绘画室、电化教室、阶梯教室、语训室、听力室、试验室。学校环境优美,校舍壮观,设备现代化,办学条件居全省一流。1988年4月,被确定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残疾儿童社区康复项目的聋童语言训练重点单位。1989年,开设有小学部、中学部、聋童学前语训班、盲生部(六年制,当年创办),共13个教学班,150名学生,盲生文化课与职业技术课同时兼学。学前聋童3周岁入学,经语训、语言能力好者入普小,差者入小学部。职业技术教育开设美术、缝纫、理发、烫发、烹饪、按摩等专业。
  教育中心根据盲聋哑人教育的特点培训教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档案。在45名教职工中,专任教师29名,皆具有中师以上学历,其中大专毕业6人,有中教高级教师1人,小教高级教师15人,一级教师1人,二级教师4人。初步形成一支有较高业务水平的特殊教育队伍,在摸索聋哑教育规律、开发智力、培养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作出显著成绩。常有省内外特殊教育工作者前来参观考察。
  建校以来至1989年共有毕业生208人,均有一技之长,就业安置采取乡来乡去和城市就地安置的办法,大多数毕业生得以就业。该校有多人多次获奖。校长张守恒和郭淑琴分别于1985年、1986年获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优秀特殊教育工作者”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