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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勤工俭学

第五节 勤工俭学


  中小学勤工俭学活动始于1946年。部分学校出于自身需要,在校园和校田种植蔬菜和粮食,办小作坊,自制办公设备和简易教具等。1958年“大跃进”中,各校大办小工厂、小农场、小饲养场。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师生动手办食堂,制造“代食品”。
  60年代后期,为适应“开门办学”和“学工”、“学农”需要,校办工厂迅猛发展。至1976年,中小学校办工厂由1966年的5处发展到44处,其中小学厂校挂钩办的“厂外车间”19处。生产化工、五金电料、钻机、光学水准仪、高压灭菌器、高低压电瓷件、文教用品、日用百货等近60种产品。厂房面积1.7万平方米,主要设备60台,固定资产235万元。年产值360万元,年创造利润56.7万元。职工总数724人。骨干工厂有:味精厂、“五·七”淀粉厂、一中文具厂、三中机电厂、五中灯具厂、六中机加厂、十中砂轮机厂、十一中印刷厂、十三中五金电器厂、十四中教具厂、十五中开关厂等20个厂。
  1978年,市教育局设立教育工业管理处(校办工业公司)加强对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业的管理和服务。随后,根据市里统一部署进行调整,生产规模缩小。至1980年校办工厂由上年的40个减至29个。1983年后,贯彻国务院先后批转的《全国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小学勤工俭学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精神,市区中小学勤工俭学活动,经过调整整顿,进一步明确办厂方向,健康发展。至1989年,市区教育部门所属157所中学全部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有校办工厂115个,产品107项,厂房面积1.47万平方米,职工总数813人,年产值665.9万元,利润91.2万元;有校办农场、校田地52处,土地面积1170亩,农业产值26万元,纯收入17万元;第三产业企业18个以及其它项目,纯收入98.1万元。校办企业固定资产总值310.8万元,流动资金307.3万元,勤工俭学总收益206.3万元。1987—1989年向国家缴纳税金39.6万元。70%以上的校办企业接纳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每年有3万多中小学生参加各种勤工俭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和劳动习惯,学习劳动技能。并且成为补充中小学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为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福利提供资金。1983—1989年补充办学经费336.6万元,其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275万元,用于修建教职工住宅29万元,用于师生个人福利补贴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