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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电影发行

第七节 电影发行


  民国及日伪时期,佳木斯无统一的电影发行组织,各影院放映电影均自行商洽由内地进片,1945年佳木斯解放后方逐步建立电影发行系统。1946年7月在中共合江省委安排下,接收日伪佳木斯满映画所,由袁牧之、陈波儿主持成立东北电影发行公司,白唏任经理。主要工作为转运电影放映器材,转送“东影”人员。1947年初,正式办理电影发行工作,发行的第一部影片为纪录片《民主东北》一、二、三辑及动画片《瓮中捉鳖》、《皇帝梦》,以后又发行科教片《预防鼠疫》等。发行网点延至兴山(今鹤岗市)、齐齐哈尔、哈尔滨、白城子和牡丹江等城市。在此期间,俄籍人士那希良引进苏联影片来佳木斯放映,最初为个人经营,后由东北电影发行公司出面,从苏联远东伯力(即哈巴罗夫斯克)进片。同时,又从伯力引进彩色放映设备,使佳木斯市观众早在1947年即观看彩色影片。
  1948年3月,东北电影发行公司由佳木斯迁往哈尔滨,佳木斯改为电影发行站。1959年5月,中国影片经理公司建立哈尔滨办事处,下设佳木斯发行站,站址在东北电影院。
  1948—1958年,佳木斯各影院电影放映均由发行站计划供片,统一安排。此10年间发行国产片有《解放了的中国》、《上甘岭》、《徐秋影案件》、《渡江侦察记》、《柳堡的故事》及第一部彩色电影《梁山伯与祝英台》等。译制苏联影片有《普通一兵》、《攻克柏林》、《列车东去》、《列宁在十月》等。
  随着电影事业的发展及群众对观看电影的迫切要求,1957年市内各大工厂、企业逐步建立拥有16或35毫米放映机的放映队。
  1959年9月16日,市人民委员会文化科改为文化局,内设电影艺术科,主管市内电影放映及发行工作。1961年12月12日成立佳木斯电影管理站,统管市内各影院影片调剂、供应,影片数量、经济效益都有所增加。其中影片《林则徐》、《甲午风云》、《祝福》、《青春之歌》、《洪湖赤卫队》等,发行率及上座率均超过历史记录。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发行站调拨影片《逆风千里》、《桃花扇》、《舞台姐妹》、《早春二月》、《林家铺子》、《清宫秘史》等6部电影,做为封、资、修的典型,进行批判观片。其它所有影片均被封禁,市电影发行站仅发行《地雷战》、《地道战》及8个革命样板戏电影。以后逐步增加有《沸腾的群山》、《创业》、《青松岭》等。
  1980年8月,电影管理站复改为电影放映发行公司。1982年5月投资45万元,新建成办公楼。1985年2月23日,市电影放映发行公司与合江地区电影放映发行公司合并,成立佳木斯市电影放映公司,并加强经营管理,实现“走出低谷,三年三大步,一步一层楼”的管理目标。1989年,电影放映收入为368万元,超额完成计划任务。截至1989年,全市共有电影院(包括市内工厂、企业、军队、铁路、农垦系统对外营业的俱乐部、文化宫)达17家,其中甲级影院2家,共有座席近1万个,全市平均每28人拥有1个座席。新中国建立初期,每周人均观看电影1次。“文化大革命”前增至2次,1988—1989年增至3次。近年来由于电视艺术的发展,及电视剧的冲击,致使电影放映事业受到较大的影响,有的电影上座率仅达10~20%。即使如此,全市年平均观看人数(包括郊区)仍达30~40万左右,占全市总人口5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