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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业余文艺

第二章 群众文化

第一节 业余文艺


  民国及伪满时期,群众业余文艺活动贫乏、落后。除时有少数由内地来此跑码头或搭班演出的艺人外,只在年节庙会时方有群众自发组织的扭秧歌、踩高跷等娱乐活动。但内容陈旧,充斥封建迷信,格调不高。乡间冬季有唱蹦蹦戏(二人转)、皮影戏或说书者,于较大民房南北大炕之间,就地围场做戏。男女老幼聚而观之,偶有所见。
  1946—1947年,大批革命文艺工作者来到佳木斯,掀起秧歌、歌舞活动高潮。1947年春节前后,城区出动大型秧歌队37个。各工厂、学校及街闾均有秧歌剧表演队,市郊青年几乎人人参加。在新的群众文艺活动高潮中,专业音乐工作者写出一批为群众喜爱的革命歌曲。音乐家马可在佳木斯发电厂、铁路机务段、造船厂体验生活时,创作出歌曲《咱们工人有力量》、《生产忙》、《东北青年进行曲》等,被广为传唱。
  美术活动方面,有新洋片、新年画、新幻灯等,成为群众性业余文艺活动重要内容。新幻灯因能及时配合形势宣传,深受群众喜爱,称之为“土电影”。
  新中国成立后,市政府关注、引导群众业余文艺活动,1954年成立文化馆,负责组织、管理群众文艺活动。市内各区、乡相继建立文化馆、站,培训、辅导业余文艺骨干,年节期间组织扭秧歌、打腰鼓、踩高跷、耍狮子、跑旱船等民间艺术活动及戏曲演出。50年代跳交际舞曾盛行一时,一些机关和较大工厂、企业,每逢周末均举办舞会。
  1958年“大跃进”期间,“报捷文艺”盛行。各工厂、企业及市郊农村均自编自演,以活报剧形式反映在“大跃进”中生产、建设的成就。但艺术性低,未能持久。同时期还出现群众性写诗绘画活动,一时间“诗画满墙”,普及城乡,其内容均系“豪言壮语”,虚而不实。
  “文化大革命”中,群众文艺活动多为学语录歌,演唱“样板戏”,跳“忠”字舞。市区各工厂、农村大都建有“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即业余文艺演出队),演出内容空洞乏味,形式单调。
  1979年以后,群众文化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市民业余文化生活由以电影为主要文化活动的单一形式,逐步向歌舞、音乐、电视、戏剧、曲艺等多元化发展。迪斯科、交际舞、卡拉OK等已成为广大市民业余文娱活动的主要项目。
  冰雕、雪塑逐步发展。每年冬季工厂、商店、机关均在门前以冰、雪塑成狮、龙、鱼等动物形象,供人观赏。佳木斯造纸厂、煤矿机械厂组织专人在厂区内雕塑楼阁、风景、鸟兽等形式各异的造型作品,吸引观众,别有情趣。
  市群众艺术馆为促进群众业余文艺活动,1973—1989年共组织11次文艺汇演,共举办文学、美术、音乐、舞蹈、雕塑、书法篆刻、装璜艺术、曲艺等创作学习班、讲座26期,培训群众文艺活动骨干1300人,带动了全市业余文艺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