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话剧
第四节 话剧
话剧在佳木斯出现于民国初年。1922年8月,青年教师周雪年、袁宝华等组织校友艺演社,演出《情天劫》、《孤女复仇记》等时装戏(话剧前身),此为佳木斯演出话剧之始。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汤原县爱国宣讲团王德彪等带队来佳木斯,在松江舞台宣讲抗日,并演出话剧《民众起来,捍卫中华》。
日伪统治时期,伪市公署厚生部、事业协会和伪三江日报社梁孟瑞、杨芝明等组织三江剧社,由工商联合会朱绍甫任社长,先后演出《父归》、《春城夜雨》等大型话剧。
东北解放后,由一批教师、知识分子和文艺爱好者组成建华剧团,演出《松江碧血》、《雷雨》、《日出》、《雄鹰恋飞》、《冷巷歌声》等话剧。
1946年后,大批革命戏剧工作者及文艺团体由延安抵达佳木斯,其中有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文工团、东北文工二团、东北大学文工团等。一时话剧活动形成高潮,演出剧目有《东北人民大翻身》、《自卫》、《两个世界》。
1947—1948年,话剧演出以反映和配合当时土改、反霸、剿匪斗争为主。如东北文工二团演出《反“翻把”斗争》、《买不动》,合江鲁艺文工团演出侣朋编剧的《牢笼计》,颜一烟、王家乙编剧的独幕话剧《军民一家》,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文工团演出的《为谁打天下》等。话剧《反“翻把”斗争》系反映东北土地改革运动中贫雇农与地主阶级的激烈斗争,刻画东北农民纯朴、勇敢的斗争精神。中共中央东北局宣传部于1947年7月13日发出通知,“希望各地文工团都能排演这个剧本”。该剧作者李之华记大功一次,全体演职人员均记集体大功一次。
新中国成立前后,鲁艺文工团等相继迁往沈阳、哈尔滨等地,佳木斯话剧一度出现低潮。1958年成立艺术团,为配合阶级教育,首演话剧《刘介梅》获得成功。后以艺术团为基础成立话剧团。1959年5月又改为佳木斯市文艺工作团,内设歌舞队、管弦乐队、话剧队、舞台美术队。1962年7月1日,佳木斯文艺工作团与鹤岗文工团合并,正式成立佳木斯话剧团。先后演出话剧《八·二六前夜》(又名《特别代号》)、《最后一幕》、《结婚进行曲》、《山村花正红》、《霓红灯下的哨兵》、《豹子湾战斗》、《山村姐妹》、《年青的一代》、《箭杆河边》、《千万不要忘记》、《焦裕禄》等。其中《千万不要忘记》共演出80场,《焦裕禄》演出后产生强烈的社会效果。1964年,话剧团根据佳木斯市第二十三粮店职工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事迹,创编话剧《新风粮店》,此系新中国成立后佳木斯市首次自编话剧剧目。
“文化大革命”后期,话剧团仍坚持演出《艳阳天》、《白求恩》、《金训华》、《钢铁巨人》、《万水干山》及根据小说《神秘的使者》改编的《U3何处去》等。
1980—1989年,在话剧受到电视剧严重冲击的形势下,话剧团每年仍演出2~3次,有《大蓬车》、《潘金莲》、《阿苹向何方》、《赖宁》等。1988年创编演出反映佳木斯第一任副市长孙西林被刺事件的话剧《佳木斯的黎明》。
佳木斯话剧团每年均深入农村、农场及工矿演出,被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授予上山下乡演出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