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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杂技

第六节 杂技


  新中国建立前,仅有流动杂技班或零星杂技艺人来佳木斯露天或设棚表演。1958年,市民间曲艺协会将流散在市区的杂技艺人组成杂技演出队。1961年与鹤岗杂技演出队合并,组建集体所有制的佳木斯杂技团,有演职员40余人。
  杂技团演出节目有车技、走钢丝、晃板、蹬技、顶竿、驯熊、马戏、空中体操、空中芭蕾等。1964年在经济收入渐丰的状况下,置办演出大蓬、马匹,更新设备。演出节目亦不断更新,质量也有所提高,如《春飞燕》、《老虎跳圈》、《小狗测算》等,均达到国内相等水平,在全市文艺表演团体中成为经济效益最好的单位。
  “文化大革命”中,将京剧团、评剧团、话剧团、杂技团、曲艺团合并成一团。杂技团道具、器械、服装、物资等损失一空,人员下放或到“五·七”干校。
  1979年各文艺团体恢复建制后,杂技团因其为集体所有制单位而被撤销。全团50余名演职人员,全部安排在市第二轻工业局所属工厂工作。1980年,原杂技演员再次组成自负盈亏的群艺杂技团坚持演出,但终因演出质量不高,节目陈旧,管理不善,入不敷出等原因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