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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五章 妇幼保健

第一节 机构设置


  20年代私人开办的中西、东方和瑞林等西医院,开始设立小儿科和妇产科。1929年,阿城教会医院培训的康凤宣开设“凤宣助产所”,专事新法接生。1931年、1937年先后开办“荣三妇产医院”、“育新产院”。至1945年,有产院(所)6处。助产人员74人。但由于收费高,加之民众受旧思想束缚,劳动妇女进产院分娩者为数甚少。
  1946年1月市政府成立,即将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纳入施政纲领之中,设立妇幼保健专职干部,举办学习班,改造旧产婆,提倡新法接生。1947年7月在市政府支持下,私立新民助产院创办助产士学校,培养37名助产士。1948年,合江省军区助产士学校部分毕业生分配到佳木斯工作。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已有产所18个,助产士31人,医士4人。1953年,16个助产所联合组建市妇幼保健总站,下设5个分站,开展接产、预防、咨询和宣传普及妇幼卫生知识的工作。
  1958年,市妇幼保健站下放各区管理。至1961年,城区有妇幼保健站7处,儿童保健站1处,简易产院7处,接生站87处;助产士101人,保健员12人,接生员151人。1962年,一、二、五、六妇幼保健站工作人员下放,经允许个人挂牌行医。I963年重建市妇幼保健站,工作人员15人,各区有38人。
  1977年,市妇幼保健站增设儿科保健门诊和妇幼保健组。同时形成市、区、街道、居民委四级妇幼保健网。保健工作全面开展,成绩优异,先后被授予黑龙江省卫生战线先进集体标兵、儿少工作先进单位和市勤俭办事业先进单位、“三·八”红旗单位等称号。
  1982年9月,市妇幼保健站与长安医院合并,扩建为市妇婴保健院。职工增至138名,产妇床40张,儿科床10张。增设以预防为主的妇女保健科和儿童保健科。医疗科室有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还设检验科、物理诊断科、药剂科和手术室、分娩室、婴儿室等。
  1988年7月,妇幼保健院新楼建成。增添医疗设备,扩充医疗科室,床位增至150张,人员增加到338人。并陆续实行对女学生青春期,适龄青年婚前期,女职工月经期、妊娠期、产褥期、产后期,儿童的婴儿期、幼儿期、学龄期的系列化全过程的保健措施,进行系统程序化管理。1989年被评为全国卫生医疗系统先进单位,受到卫生部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