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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编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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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佳木斯仅有武术、赛马等民间传统体育运动。20年代,近代体育运动开始在中小学校内传播。30年代出现田径、球类等小型竞赛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方针指引下,体育运动迅速普及,以职工、学生为主体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发展。50年代初,80%以上的职工、学生参加广播操及“劳卫制”锻炼活动。大部分工厂、机关、学校建立业余运动队伍,开展田径、球类等项活动,体育设施建设亦随之兴起。1956年以后,竞技体育开始起步,陆续有速滑、滑雪、冰球、田径、举重等项选手参加国家级竞赛活动并获得名次。1958年成立市体训班,组建专业运动队伍,截至196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人数达10万,有等级运动员1392人,等级裁判员68人;公共体育设施6处,基层体育设施30余处。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体委机构瘫痪,体训班解体,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活动基本停顿。1971年以后逐渐恢复。
1979年以后,体育工作出现新局面,体育社会化进程加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乃至个人办体育渐成风气。70%以上的单位成立体育机构,组织体育活动,增设体育设施。少数企业单位自办脱产运动队,并承办市、省级竞赛活动。群众性体育活动已形成一定规模的有职工体育、学校体育、传统体育、农村体育、幼儿体育、老年人体育、民族体育、伤残人体育等。开展项目除田径、球类、举重及冰雪运动外,又新增冬泳、门球、气功及老年迪斯科等医疗及娱乐健身项目。1989年,除市体育总会外,市区有市级单项体育协会11个,基层体育协会300余个,公共体育设施6处,基层体育设施2000余处,企事业脱产运动队4个,体育传统项目学校38个,中小学生达标率为75%,市区体育人口占总人口37%。市区有专业运动队2个,业余体育运动学校3个,基层业余单项运动队100余个。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运动人才梯队,竞技水平大幅度提高。1979—1989年,市区专业级选手在国家级各类比赛中共获奖牌300余枚,其中金牌143枚,是前30年总和的15.9倍,破17项(次)全国纪录。获省赛金牌223枚,相当于前30年总和的2.4倍,破40项(次)、创13项、平7项省运动纪录;向省级以上运动队(校)输送运动员352人,产生运动健将27人,分别是前30年总和的1.5倍及3倍;冰雪3项成绩突出,出现亚洲成年女子速滑1500米纪录创造者苗敏及全国“冰雪十佳”运动员吕树海(速滑)、王永军(冰球)、刘亚利(滑雪)。截至1989年,市区有专业运动员59人,业余体校学员394人,等级运动员2369人(健将级30人,一级563人,二、三级1776人);等级裁判员1337人,其中国家级10人,一级106人,二、三级829人。市区运动员保持全国最高纪录3项,全省纪录2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