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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体育教学

第一章 学校体育

第一节 体育教学


  民国时期,佳木斯公立学校开始设置体育课,传授田径、篮球等近代体育运动知识,演练徒手操。伪满洲国时期,中等以上学校实行半军事化体育教学,普遍推行“建国体操”。新中国成立后,体育教学正规化,中小学校均按“教学大纲”授课。春、夏、秋季以田径、队列、体操为主,冬季以冰雪项目为主。1953年以后,市内90%的中小学校开设冰上课,以速滑为主,实行分组教学。这一时期,冰上课教学成效显著,95%以上的小学毕业生能够做跑道滑行,80%以上的中学生掌握一般速滑技巧。
  “文化大革命”初期,停止正常教学活动。复课后,多以军体为主。1974年后,各校陆续开设冰上课,主要内容有冰雪游戏、速滑初步及简易滑雪等。1982—1984年,小学普遍选用市东风小学(第七小学)体育教师栾玉先编写的《小学冬季冰雪游戏》为教材。此教育法在《冰雪运动》专刊上发表,为省内其它小学普遍采用。
  1985年以后,中小学校均按国家统编教材进行体育课教学。至1989年末,市区中学共有体育专职教师106名,小学体育教师83名(含兼职4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