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少数民族体育

第三节 少数民族体育


  1950年,市朝鲜人委员会筹资举办全市朝鲜族运动会,参赛运动员200余名。比赛项目有田径、球类、摔跤、跳板、秋千等,此后形成每年举办一次的惯例。参赛单位有郊区5个朝鲜族村、朝鲜族中、小学及4个城区代表队。1957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与市体委联合举办全市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民族有朝鲜、满、赫哲及达斡尔族等,约计300余人。比赛项目有田径、武术、举重及各民族传统项目。1982年7月在佳木斯市举办首届合江地区少数民族运动会,12个市县的263名运动员参赛,市区队获团体总分第二名。1985年实行市管县后,相继举办两届全市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单位有市区、郊区及市辖县代表队,每届运动员400余人,其中85%是朝鲜族,其余为赫哲、回、满、蒙古族等。1949—1989年,市区共召开4届少数民族运动会、30余届朝鲜族运动会,派代表参加省级赛3次,10余人(次)获取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