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幼儿体育
第四节 幼儿体育
新中国成立后,幼儿体育逐步受到社会各方面重视。市内正规幼儿园所均设有滑梯、攀登架、肋木、跳跳板等设施,保证幼儿每日活动一小时,每周完成1~2次体育作业,训练走、跑、跳、投掷、攀爬等人体基本技能。部分园所开展团体操及小篮球、小排球、乒乓球等球类训练活动。1960年7月,市妇联等6单位联合举办市首届妇女儿童体育运动会,参赛的女职工、女职员、街道妇女及4~7周岁幼儿1000余人。比赛项目有田径、拔河、团体操、幼儿篮球、排球、乒乓球及游艺等,有300余名妇女儿童获奖。和平公社、三合公社分别获幼儿团体操第一、二名。1961年6月举办全市幼儿小球类比赛大会,有11个园所500余人参加,纺织厂幼儿园获篮球、足球、乒乓球3项冠军,市幼儿园选手姜英伟拍球970个,获手拍球个人冠军。1974年以后,每逢“六·一”儿童节,市区均召开幼儿体育运动大会,每届约有四五百名幼儿参赛。1978年以后,各园所普遍开展模仿操、徒手操、器械操、队列、队形的训练和比赛。1982年5月在市第十届幼儿运动会上,有2334名幼儿参加团体操表演。同年,市妇联与卫生局联合举办健美娃娃评比表彰大会,40余个园(所)3600余名婴幼儿参加评比,234名婴幼儿获“健美娃娃”称号。1984年5月,市妇联举办幼儿教师五禽戏辅导班,培训学员100余名,在各园所开展五禽戏教学活动。1985年7月举办全市幼儿体操表演,21个园所的1505名幼儿参加健美藤圈操、花环操、猴操、五禽戏、游泳操、哑铃操、韵律操、红旗操、彩球操等10余项表演。1974—1989年,市内共举办幼儿运动会10届,大型团体操比赛(表演)1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