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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级竞赛

第五章 竞赛

第一节 市级竞赛


  民国初期,佳木斯始有赛马、武术等竞赛活动。日伪统治时期曾举办篮球、乒乓球、网球、举重、田径、滑雪等竞赛。
  解放后,民主政府积极倡导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多数工厂、学校均于春夏之际举办厂(校)内田径运动会及球类比赛。
  新中国成立后,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广泛活跃。50年代,每年均组织全市性田径运动会1~2次,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速滑、举重等单项赛数次。1958年召开全市首届综合性运动会(十项全能),竞赛项目有田径、球类、游泳、举重等。参赛选手2000多人。1959年,合江地区首届综合性运动会在佳木斯市召开,市代表队获团体总分第一名。60年代因经济困难和“文化大革命”停办大型竞赛。1972年以后,竞赛活动逐渐恢复。1977—1985年共举办市级赛300余次,年均30余次。其中1981年7月召开的合江地区第三届综合性运动会,规模大、赛时长,共历时12天,22个代表队参赛。市代表队92人,分别获成年及少年组团体总分第一名。1984年召开的全市第二届综合性运动会,竞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足球、游泳、长跑、广播操等9项比赛。自6月10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市区各单位均组织代表队参加,运动员达5000余名。4人1队破5项市田径最高纪录。
  1986年,竞赛体制改革,改变由体委独家办竞赛的做法,采取由各区和各企业单位自办、联办、集资办等方式。竞赛形式多种多样,竞赛次数及参赛人数均有大幅度增加。1986—1989年,全市共举办市级赛437次,参赛者17.3万人次,年均办竞赛109次,年均参赛人数4.3万人次。竞赛种类新增冬泳、钓鱼、门球、短跑道速滑、射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