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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有线电视

第四节 有线电视


  1986——1989年,经市广播电视局批准,纺织印染厂、造纸厂、亚麻厂、发电厂、黑龙江友谊糖厂、煤矿机械厂、石油化工厂、化工厂、黑龙江省农场总局、鸿鹄宾馆、农业银行干校等,先后自行建立有线电视台,编制一般为3~7人,最多者为20余人。除转播中央、省电视台固定节目外,自备摄像、录像机,录制本单位内部新闻及重大活动、文艺节目。主要服务对象为家属住宅区。鸿鹄宾馆有线电视主要为旅客服务。农业银行干校有线电视以播放教学录像片为主,配合教育。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电视台设有新闻、专题、技术、事业、电影等业务部、室,能通过卫星地面接收转播新疆、云南、西藏等边远省区电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