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委领导机构 市委领导机构 1937年1月—1938年3月,市委进行地下斗争时期,无专职干部与常设机构。领导成员设书记和组织、宣传、妇女、士兵等委员。均以社会职业为掩护,进行地下工作。
佳木斯解放后,1945年12月,中共合江省工委决定建立中共佳木斯市委,初期只委派市委书记1人。1946年6月,市委增设副书记1人,设委员9人,开始实行委员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市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有关方针政策重大问题、机构干部等项,都召开委员会集体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议,付诸实行。至1948年8月前,由于斗争形势复杂,党的组织及其工作处于秘密状态,市委对外以“民运工作委员会”的名义开展工作。1948年末,党的组织对外公开。1949年2月,市委由委员制改为常委制,除书记、副书记外,设常务委员5~6人。1949年3月,根据省委决定,恢复委员制,设委员5~11人(由省委任命),直至1955年。自1955年4月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起,市委领导体制和党的组织生活进入更加健全时期。党代会按党章规定民主选举市委成员,由委员会选出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有书记1人,副书记2人,常委4人,(其中市长1人,副市长2人,组织部长1人)。1956年7月,根据中央通知,市委领导机构设书记处,第一书记1人,书记3人,常委5人,后增至11人,最多时达19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委工作被迫停止。1972年8月恢复党的组织生活,1973年3月,合江地区与佳木斯市机构分设。中共佳木斯市委机构恢复,开始实行委员制,设委员17人,其中市委书记1人,副书记6人,委员10人。1976年恢复常委制,设常委15人,其中有市委书记1人,副书记6人,常务委员8人。1978年,市委常委增加到17人,其中市委书记1人,副书记6人,常务委员10人。
1985年1月,合江地区建置撤销,实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重新组建市委领导机构。仍实行常委制,设常委15人,其中市委书记1人,副书记6人,常务委员8人。1989年,市委常委为14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6人,常务委员7人。
市委工作机构 1946年6月,市委始设工作机构,最初有秘书处(1949年改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妇女部(翌年12月撤销)、公营工厂管理委员会(1948年1月撤销)、民运部(1948年1月设立,年末撤销)。当时有工作人员26名。
随着事业的发展,市委工作机构不断扩大。1950年1月增设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2年6月增设工业部,1953年3月增设统一战线工作部。年末,市委机关工作人员67人。1954年5月增设财贸部,1954年12月增设基本建设部(后并入工业部),1955年8月增设农村工作部,1956年增设政法部(1962年撤销)、文教部。1958年,文教部并入宣传部,基建部并入工业部,撤销农村工作部。市委机关有工作人员94人。1959年增设政策研究室。1962年撤销政法部。1964年成立动员安置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部改为工交政治部,财贸部改财贸政治部,时有机关工作人员158人。1966年,市委机关有工作人员181人。
1966年3月市委直属组织机构
表25—1
1968年地市合并,市委机构撤销。1973年3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地市分开,7月市委恢复,工作机构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知青办(1982年并入劳动局),时有工作人员83人。1975年成立视察研究室(1979年撤销)。1978年后陆续增设工交、财贸、农村工作、纪检委、政法、政策研究、史志、保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部门。1980年,市委机关工作人员163人。1982年机构改革时,将工交、财贸等党政重叠的部门合并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撤销政法办公室,成立政法委员会,市委机关有工作人员204人。1984年,市委机关工作人员249人。1985年1月,合江地区建置撤销,合江地委直属机构对口并入市委有关部门,时有机关工作人员425人。此后,市委工作机构相对稳定,工作人员有所减少。1989年,市委机关工作人员有362人。
1989年市委直属组织机构
表25—2
历任市委书记、副书记
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共佳木斯市委
(1937.1—1938.3)
市委书记 董仙桥 (1937.1—1938.3)
市委书记 姜士元(陈雷) (1937年冬末到职)
解放战争时期的中共佳木斯市委
(1945.12—1949.7)
市委书记 高大钧 (1945.12—1946年春)
市委书记 区梦觉(女) (1946.6月—1946.1O)
副书记 蔡 藜 (1946.6—1946.1O)
代理市委书记 刘 英(女) (1946.10—1946.12)
市委书记 刘英勇 (1946.12—1948.1)
市委书记 韩天石 (1948.6—1948.8)
副书记 李雨芝(女) (1948.1—1948.9)
市委书记 徐以新 (1948.8—1948.11)
市委书记 邓 垦 (1948.11—1949.2)
市委书记 薛 奇 (1949.3—1949.7)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共佳木斯市委
(1949.7—1955.4)
市委书记 许光庭 (1949.7—1951.3)
副书记 谈立人 (1949.11—1950.2)
市委书记 苏 醒 (1951.3—1955.4)
副书记 武振东 (1952.3—1955.4)
中共佳木斯市第一届委员会
(1955.4—1957.11)
书 记 苏 醒 (1955.4—1956.7)
副书记 武振东 (1955.4—1956.7)
李志坚 (1956.6—1956.7)
第一书记 苏 醒 (1956.7—1957.11)
书记处书记 赵云鹏 (1956.7—1957.11)
武振东 (1956.7—1957.11)
李志坚 (1956.7—1957.11)
中共佳木斯市第二届委员会
(1957.11—1959.12)
第一书记 苏 醒 (1957.11—1958.7)
书记处书记 赵云鹏 (1957.11—1958.7)
第一书记 赵云鹏 (1958.7—1959.12)
书记处书记 袁 超 (1959.9—1959.12)
武振东 (1957.11—1959.12)
李志坚 (1957.11—1959.12)
中共佳木斯市第三届委员会
(1959.12—1962.12)
第一书记 赵云鹏 (1959.12—1962.12)
书记处书记 陈续政 (1962.6—1962.12)
袁 超 (1959.12—1962.12)
李志坚 (1959.12—1962.12)
宋明远 (1959.12—1962.12)
陶厚卿 (1960.7—1962.12)
中共佳木斯市第四届委员会
(1962.12—1966.5)
第一书记 赵云鹏 (1962.12—“文化大革命”开始)
书记处书记 陈续政 (1962.12—1965.12)
袁 超 (1962.12—1964.12)
李志坚 (1962.12— )
宋明远 (1962.12—1965.3)
陶新生 (1964.7—“文化大革命”开始)
于瑞昌 (1964.7—“文化大革命”开始)
刘 华 (1964.8—“文化大革命”开始)
刘杏厚 (1964.10—“文化大革命”开始)
刘 达 (1964.4—“文化大革命”开始)
汪家有 (1964.11—“文化大革命”开始)
“文化大革命”初期的中共佳木斯市委
(1966.5—1967.5)
第一书记 赵云鹏 (1962.12—“文化大革命”开始)
代第一书记 王 玉 (1966.12—1967.5)
书记处书记 陶新生 (1964.7—1966.5离职)
于瑞昌 (1964.7—“文化大革命”开始)
刘 华 (1964.8—“文化大革命”开始)
刘杏厚 (1964.10—“文化大革命”开始)
刘 达 (1966.4—“文化大革命”开始)
中共合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
(1969.6—1972.8)
组 长 李清正 (1969.6—1971.6)
副组长 刘思聪 (1969.6—1970.6)
曹 志 (1969.6—1970.10)
赵熙敏 (1969.10一1971.6)
刘俊华 (1970.5—1972.8)
组 长 赵熙敏 (1971.6—1972.8)
副组长 曹建华 (1971.6—1972.8)
左 明 (1971.7—1972.8)
潘洪云 (1971.7—1972.8)
中共合江地区第一届委员会
(1972.8—1973.7)
书 记 赵熙敏 (1972.8—1977.11)
副书记 左 明 (1972.8—1976.6)
洪 澍 (1975.2—1979.5)
赵云鹏 (1972.8—1975.2)
曹建华 (1972.8—1976.6)
潘洪云 (1972.8—1975.2)
宋肖颂 (1973.7—1976.6)
沈浩然 (1973.7—1976.6)
赵 达 (1976.1—1978.6)
赵云成 (1973.7—1977.11)
彭 诚 (1973.7—1976.6)
刘宝源 (1976.8—1979.1)
地市分设后的中共佳木斯市委
(1973.7—1976.10)
书 记 彭 诚 (1973.7—1976.6)
刘俊华 (1973.7—1976.6)
副书记 余弘达 (1974.11—1976.1O)
谢 励(女) (1976.1—1976.10)
刘 华 (1973.7—1976.10)
袁士达 (1973.7—1976.10)
金镇钧 (1973.7—1976.10)
中共佳木斯市第五届委员会
(1976.10—1983.12)
书 记 刘俊华 (1976.10—1978.3)
余弘达 (1978.3—1981.10)
周文华 (1981.10—1983.12)
副书记 余弘达 (1976.10一1978.3)
谢 励(女) (1976.10一1978.1)
刘 华 (1976.10—1983.3)
华 春 (1978.1—1983.3)
李福顺 (1982.5—1983.12)
阎书庆 (1978.7—1983.3)
李本成 (1978.7—1983.3)
袁士达 (1976.10一1977.12)
王德普 (1983.5—1983.9)
罗世良 (1978.10—1983.3)
金镇钧 (1976.1—1979.6)
苑宝山 (1983.9—1983.12)
中共佳木斯市第六届委员会
(1983.12—1984.12)
书 记 周文华 (1983.12—1984.12)
副书记 李福顺 (1983.12—1984.12)
李本成 (1983.12—1984.12)
苑宝山 (1983.12—1984.12)
地市合并后的中共佳木斯市委
(1985.1—1987.2)
书 记 孟传生 (1985.1—1986.12)
李福顺 (1986.12—1987.2)
副书记 李福顺 (1985.1—1986.12)
张庆久 (1985.1—1987.2)
苑宝山 (1985.1—1985.6)
韩树礼 (1985.1—1987.2)
李羡忱 (1986.3—1987.2)
田可耕 (1986.3—1987.2)
中共佳木斯市第七届委员会
(1987.2— )
书 记 李福顺 (1987.2— )
副书记 索长有 (1987.10— )
张庆久 (1987.2— )
韩树礼 (1987.2— )
李羡忱 (1987.2一 )
田可耕 (1987.2— )
陈国兴 (198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