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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党员

第三节 党员


  1933—1938年初,在地下斗争时期,佳木斯党组织曾先后发展党员30余人。其中多数党员在抗日斗争中,为民族解放事业前赴后继,英勇献身。
  1945年12月,中共合江省工委陆续派出党员干部到市区建党建政,发动群众开展反奸清算、土地改革斗争,建立巩固的根据地,支援解放战争。在各项革命斗争中培养积极分子,秘密发展党员。年末,市区共有党员62人。1948年10月开始公开建党,至1949年末,党员总数已从上年302人,发展到1033人,成为各项革命和建设事业骨干力量。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党员队伍日益发展壮大。到1965年,市区党员已达10640人。“文化大革命”中,前期党的活动中断,后期组织生活恢复。在发展党员方面曾出现降低党员条件,甚至把少数“造反派”吸收入党的偏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按照中央“积极慎重,保证质量”的方针,注意从知识分子和生产第一线青年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使党员队伍素质发生新的变化。1980年,党员总数20187人,其中具有大专文化3060人,比1965年增加9倍多。分布在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农林、财贸等经济建设战线的党员占75%。
  1989年发展新党员4239人,其中生产第一线占40%,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74%,35岁以下青年占60%。经过考核,新党员的合格率为99.8%。
  截至1989年末,市区共有党员43225人,其中男29570人,女13655人。党员年龄:35岁以下为14875人,占3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20948人,占50%,其中大专文化9199人,占21%。党员分布:工业交通建设方面占57%,农林占9%,财贸占9.5%,文教卫生占9.5%,机关占15%。

  党员基本情况
  表25—5



  党员基本情况
  续表


  党费收支:1985年地、市机构合并后,年末党费结余金额为506414元。从1986年到1989年党费收支情况如下表:

  1986—1989年全市党费收支
  表25—6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