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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干部管理

第五节 干部管理


  自50年代起,市委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逐步建立起干部的培养、考核、选拔、管理等制度。70年代前,管理权限较为集中,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市委直接管理;企业部门副科级以下干部由各部门和各大企业党组、党委管理。80年代以后,干部管理制度进行改革,逐步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市委主要管理副处级以上干部,科级以下干部全部下放给各部门和企业自行管理。在干部选拔上,改变过去论资排辈和由少数人选拔的作法,采取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考核。通过民意测验、知识测试、策论答辩等方法,全面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对于国家机关负责工作人员,市委主动同民主党派协商,并按法律规定履行选举、任免手续。使干部选拔作到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1989年,全市干部总数52901人。其中省委管理的副市级以上干部68人;市委管理的县、处级干部2066人;各部门管理的正副科级干部2789人(不含企业);企业中的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75人。
  建立后备干部管理制度。1985年,市委制订出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定,科级以上领导班子,普遍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并建立健全选拔、考核、培养、管理制度。提高其政治业务水平。1989年共有县级后备干部139人,晋升的49人,占30.2%。市级后备干部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