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老干部工作
第六节 老干部工作
1980年6月,市委决定成立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其业务归组织部领导。1982年成立市老干部局。1989年,市区基层单位老干部工作机构已有208个,工作人员716人,其中专职255人,兼职408人,聘请离退休干部53人。1989年,市直单位共有离退休老干部2905人(其中退休104人)。单独建立党总支部、支部243个。为发挥离退休老干部作用,使其老有所为,市内各单位建立发挥老干部作用组织143个,参加活动的有2055人,占能发挥作用人数的79%。其中有参与社会治安整顿,检查物价、税收、审计、计量,科技咨询,人才培训,经济贸易,编写党史、市志等。
1989年,为老干部排忧解难633件。为老干部建立活动场所259个,总面积9.3万平方米,投资261万元。经常参加活动的老干部1587人。单建老干部病房37所,有病床313张。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89年8月。主席由原市委副书记李本成担任,有工作人员2人,挂靠在老干部局。建基层协会70个,组织离退休干部330人,作报告76场次,受教育青少年2.5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