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对台工作
第五节 对台工作
1980年前对台湾同胞、台胞家属工作由市委统战部负责。1981年6月,市委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专职干部。
对台工作办公室成立后,对台胞、台属进行对台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其正确理解党的对台方针政策,鼓励他们与台湾亲人通信、通话、会面,热情协助台胞、台属接待回大陆探亲访友的亲友。1983—1984年,台胞台属赴台奔丧和境内外会亲的计有16人次。1985年,根据“热情接待,来去自由,保证安全”的原则,接待来佳木斯探亲的台胞87人,安置回大陆定居的台胞3人。通过《中国建设》等刊物登载寻人启事122件,多已得到回音。
1985年8月,市委召开首届台胞代表会议暨台湾同胞为祖国做贡献经验交流会。会议期间正式建立佳木斯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1986—1989年,台胞台属撰写了《北大荒变成北大仓》、《富饶的三江平原》、《佳木斯松花江大桥动工》等30多篇新闻稿件,拍摄《赫哲人住上了新楼房》等30多幅新闻照片。分别登载在《人民日报》、《中国新闻》和香港《文汇报》、《大公报》以及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报刊上。为中新社提供反映佳木斯市四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等方面的图片5组12张。还将家庭生活彩照6套70张、佳木斯风光片10套120张赠送给赴台会亲的台胞、台属,转赠给台湾的亲人。《赫哲人的渔猎生活》一文,曾在台刊出,对增进两岸人民相互了解和情谊起到积极作用。
1989年接待两个台胞考察团来佳木斯市进行经济考察。市外贸局与台北一家台胞签
订每年价值5万美元的牙签推销合同,由佳木斯供货。引进合资企业2户,引进资金160万元,传递经济信息356条,写信345封。初步建立与台胞的经济往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