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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党风党纪教育

第二节 党风党纪教育


  50年代,市纪检部门围绕党的各项中心任务,对党员进行经常的党纪教育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同时,及时查处违纪案件,收到良好的效果,形成了党的形象好、党风正、威望高、凝聚力强的局面,保证了党在各个时期任务的顺利完成。“文化大革命”期间,党风党纪受到严重破坏。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维护党规党法,端正党风作为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1979—1980年,市纪委在端正党风工作中,开始采取“一要坚决,二要持久和积累式推进”的方针,组织各级领导普遍开展“小整风”,带头学好《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层干部分批分期由党校集训,基层党员普遍开办训练班,把贯彻《准则》纳入“三会一课”,全市有17858名党员受到教育,占党员总数的90.2%。学习中普遍开展查思想、查工作、查作风、查纪律的“四查”活动,自觉地检查纠正不正之风,制订整改措施。
  1981年结合纪念建党60周年,教育党员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提高党员端正党风的自觉性。市纪委总结先进典型发出向潘华、刘平、曾照海等3人学习的通报。交通局党委书记潘华,坚持原则,将不应调入机关的40余名干部,经耐心教育后退回基层,将分配的一处住房主动让给职工。市税务局副局长刘平、市建委副主任曾照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廉洁奉公,事迹感人。通过学习使全市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党风教育。
  1982—1986年,市各级纪检机关根据中央、省、市委指示,将纠正党内各种不正之风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教育党员干部批判和抵制政治领域中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经济领域违反财经纪律的以权谋私;工作生产中的官僚主义作风以及生活中的奢侈腐败等。揭露查处一批用公款请客送礼、违纪建私宅和住房特殊化、违反政策安排子女亲友、党政机关经商等典型案件800多件。全市查出违纪建房及住房特殊化案件共203起,收回房屋105间,造价30万元。收缴退赔款21万元,发现有各种问题的881人,立案查处228人。清退违反政策安排人员187人。1984年重点抓以权谋私“卡脖子”歪风,追回违纪金额2400元。1985年,全市清理出公款购置发放服装单位85个,清退金额636万余元。清理滥发“小红包”单位153个,清退金额37.7万元。1986年清出查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购置小轿车165台,清理停办机关经商办企业112户。在企业兼职干部326人,除转入企业29人外,余皆分离出机关。清理党政机关有不正当收入单位36个,清退4.61万元。查出公费旅游29人,清退金额1.15万元。查出党政机关用公款请客送礼4.79万元,清退1万元。各级党委针对上述问题相应制订一系列抵制与防止不正之风的制度和规定。
  1987—1989年,市纪委以协助市委管好党风,加强党政机关廉政建设为中心,贯彻中纪委“关于党员干部加强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开展党内纪律的监督工作。检查各级领导执行落实情况,采取利用典型、预防跟踪、实例剖析、通报表扬或批评、举办训练班、实物与图片展览、广播电视、录音录像、撰写文章等方式,系统地、经常地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1987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时,通过座谈会、写文章、讲党课等形式,揭露刘宾雁在佳木斯散布的错误言论,批判其错误言行。市党政领导撰写出政治纪律、人事、财经、外事、保密等9篇材料,印发5000册,供全市党员学习。以反面典型为例编写出《权与钱的变奏》、《干扰阻挠与严格执行纪律的较量》两篇剖析实例的文章。同时编印宣传正面人物典型的《清风颂》,并组成反腐败报告团,到各地巡回报告。为配合倡廉反腐教育,同年重点检查了金融、税务、工商、物价、公安、卫生、商业、粮食、建筑等9个行业的不正之风,揭露问题68种、7400多条,挽回经济损失1400万元。
  1988—1989年清理出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89户。停办19户,脱钩53户。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党政机关在职和离休干部218名,2人辞去机关职务,其余216人辞去企业的任、兼职。同时,清出小金库103个,总金额112万元,上缴财政15万元。在市属54个系统中,收回职工欠款1847万元。1989年,市话剧团编写并演出大型话剧《大潮中的旋涡》,演出57场,使5万余党员受到形象化的教育。
  在深入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同时,进行制度建设,开展监督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及部门普遍建立党风建设与政风建设责任制,制订严禁用公款吃喝,用公款装修住房、严禁超标准购置轿车、严禁婚事大操大办、严禁赌博等5个方面、117条规定。全市副处级以上单位均普遍建立党风方面的规章制度。
  1988年建立市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设置市长公开电话,联系市民。
  同年,农业银行、税务局、劳动局、公安局、民政局、城建局、工商银行等7个单位公布9项办事公开制度。并先后在执法、财经等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实行权力分解,管理交叉、岗位轮换等内部制约机制。
  为加强党风监督,市纪委成立监督组,配备专职干部,聘请义务党风监督员174人。在全市各单位设监督岗1000余个,进一步强化党风党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