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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培训学员

第一节 培训学员


  培训对象为市属各县、区副处级干部;乡镇党委正副书记、乡镇长;市直机关正副处级干部以及县级党校干部。1956—1989年共举办各种类型长短班147期,年均办班44期,共培训各级学员20600人次,年平均培训620多人。1983年后开办的正规化各类培训班42期,培训学员3293人。其中大专班27期1795人(含代培生165人,函授生331人);各类短期班7个764人。
  党校教学坚持执行“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认识,加强党性”的方针,讲透基本原理,联系实际,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自学、讲授、讨论、作业、社会调查等方法并采用电化教学等现代化教学设备,完成教学任务。
  课程设置,主要围绕各时期党的中心任务,学习哲学、政治经济学、党史、党的方针政策和革命导师的部分原著、毛泽东著作。1983年办大专班后,党政干部专科班开设14门课,即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领导科学、语文、中国历史、世界近代史、经济管理、法学概论、国际共运史、自然科学概述、逻辑学等。1984、1985两级党政干部大专班,在原有基础上另增加6门选修课。
  1986年后,由以长训班学历教育为主逐渐转为以短期轮训,培训班为主。专业课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管理知识、现代领导方法、有关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