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中国建立前
第九章 政治要事纪略
第一节 新中国建立前
苏联红军进驻佳木斯 1945年8月8日,苏联政府对日本宣战。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苏军第六三二兵团乘舰艇沿松花江溯江而上,于8月15日抵达市区。自此,日伪政权彻底瓦解,佳木斯人民从日伪统治下获得解放。
根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中、美、英、苏、法5国签定的《波茨坦公告》的规定,苏军在中国东北的驻扎期限为3个月。但因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政府未能及时接收东北一些地区,遂要求苏军延期3个月,至1946年3月撤军。
苏军进驻佳木斯后,随即成立卫戍司令部。抗日联军干部彭施鲁受中共东北党委会及抗日联军领导人周保中、李兆麟的派遣,率领40余名抗日联军干部,于9月3日从苏联远东抗联营地乘飞机飞抵佳木斯。彭施鲁被任命为苏军佳木斯卫戍司令部副司令员。同时按计划将其他同来的抗联干部派往各主要县城,以驻该县城的苏军卫戍司令部副司令员身份开辟工作。
苏军进驻佳木斯后,逮捕了伪三江省长路之淦、伪第七军管区司令吕衡等一批日伪军政官员。同时开始协助地方维持社会秩序,支持建立地方民主政权,协助三江人民自治军剿匪。
1946年4月初,苏军通知合江省政府,定于4月5日撤军回国。并申明不向合江省政府办理正式接交手续,以免引起国民党政府异议;不公开宣布撤军,防止土匪及反动势力乘机作乱;不搞群众欢送,避免扩大影响。4月6日凌晨,驻扎佳木斯8个月的苏军全部撤离。在苏军撤走的同时,中共合江省工委、省政府组织接收工作组与警卫小分队,分别接收营区、机关、仓库等设施,社会秩序稳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同地方反动势力的斗争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伪满政权瓦解后,佳木斯一时处于无政府状态,一些反动势力相继出现,企图乘机窃取地方权力。当时成立的组织、团体有佳木斯市地方治安维持会、中国国民党佳木斯党部及其所属的佳木斯市民警团、东北党务专员驻佳办事处、国民党合江特派员工作本部、东北先遣军宣抚师、三民主义青年团以及国民党特务组织派出的佳木斯分组等。
中共佳木斯地方组织成立后,依靠三江人民自治军,团结各界进步人士,与国民党组织及各派反动势力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并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佳木斯市地方治安维持会”系于日本投降后次日成立。由伪满佳木斯市市长段宝堃任会长,资本家、汉奸曲子明任副会长,旋即为国民党所控制。1945年8月25日改为“中国战后复兴委员会佳木斯地区本部”,由曲子明任委员会会长。“复兴委员会”实际上起着临时地方政府的作用:维持地方治安,保证对苏军卫戍司令部的后勤供应,发行流通券,充当货币在市场流通,从中渔利。由于“复兴委员会”保护日伪时期的警察、特务与政府官员,勾结国民党地方组织,秘密进行破坏活动,收集枪支弹药,准备颠覆人民政权。12月25日,“战后复兴委员会”被三江人民自治军强行解散。
“中国国民党佳木斯市党部”,于1945年9月成立。书记长为伪满三江省公署高级职员、国民党员张人天。10月初又先后成立“东北党务专员驻佳办事处”、“国民党合江特派员工作本部”、“三民主义青年团”等名目繁多的组织,活动十分嚣张。随后,办起“三民主义青年团训练班”,吸收50余名男女青年参加。组织“东北先遣军宣抚委员会”,收容日伪军、警、宪、特分子,收编土匪队伍,煽动暴乱,杀害共产党干部。1945年年底又成立国民党秘密组织“铁血暗杀团”。1946年1月31日,这个团副团长邬捷飞伙同国民党特务宁显君,暗杀市民主政府副市长孙西林,制造血腥事件。事发后,三江人民自治军对国民党组织进行搜捕,并将其摧毁。
至此,佳木斯地方的国民党组织及各种反动势力,一一被击破或取缔,建立起由中共合江省委和中共佳木斯市委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
中共中央派干部和人民军队建立人民政权 1945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向北发展,向南防御战略方针的指示,并决定派遣10万军队与2万名干部进入东北。自9月初起,中共东北委员会、中共中央东北局分5批派遣200余名干部先后到达佳木斯。
第一批到达佳木斯的为抗日联军干部彭施鲁率领的40余人,于9月3日乘苏军飞机抵达佳木斯市。东北抗日联军抗战后期撤至苏联远东地区,整编为抗联教导旅,旅长周保中,副旅长李兆麟。日本投降后,抗联教导旅随即成立中国共产党东北委员会,主要成员有周保中、李兆麟、冯仲云及金日成、崔石泉等。根据当时形势,抗联干部分成57个工作组,派往东北各大、中城市及主要县城。工作组的任务为寻找共产党的秘密组织,尽快与中共中央取得联系,查找前期失散的抗联人员,重建人民武装,建立群众性的左派政治团体,开展群众工作。
第二批到达合江的是孙靖宇率领的800名三江人民自治军与30余名干部,于11月7日进驻佳木斯市。三江人民自治军由八路军山东军区滨海支队部分连队与胶东军区抽调部分干部组成。抵达佳木斯后,立即建立三江人民自治军司令部及三江行政专员公署,孙靖宇任司令员,戴鸿滨任副司令员。三江人民自治军进入佳木斯后,土匪武装与国民党残余的反动势力受到威慑和打击,社会治安状况逐渐好转,为建立解放区民主政权奠定基础。
第三批到达佳木斯的为李范五、李延禄所率领的20多名来自延安的干部,于11月17日抵达佳木斯市。其任务是筹建中共合江省工委与合江省政府。11月21日,合江省政府在佳木斯正式宣告成立。由李延禄任省主席,李范五任副主席。同时撤销三江行政专员公署。省政府主席李廷禄、副主席李范五发布布告,宣布民主政府维护社会秩序,恢复、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等。
第四批为吕清、孙西林率领的60余名延安干部抵达佳木斯,孙西林负责筹建佳木斯市政府。1945年12月25日,佳木斯市政府成立,任命董仙桥为市长,孙西林为副市长。1946年1月5日市政府正式对外办公。12月初,中共佳木斯市委员会成立,对外以“佳木斯市民运工作委员会”名义开展工作。高大钧任市委书记。
第五批为张闻天、刘英、区梦觉等,于1946年5月抵达佳木斯,随即中共合江省工委改为合江省委,张闻天任省委书记。
党中央派遣大批干部和军队的到达,省市人民政府的及时建立,使合江地区的革命形势迅速发展,成为东北地区巩固的根据地。
改造基层旧政权实行民主建政 1946年以前,佳木斯的各级政权仍保留敌伪时的原有机构,留用大部分敌伪时期的职员。1946年6月底,市委决定对旧职员进行审查甄别,对政治表现较好者留用,其余辞退。市政府于7月2日召开职员大会,进行人事和机构调整。经过调整,市政府设秘书室、民政科、财经科、教育科、实业科、总务科、公安局、邮电局等,减少冗员,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群众化,掌握民主政策,革除旧衙门陋习,使市政府成为为人民服务的政权机关。7月7日召开全市各级行政人员大会,要求留用人员认真学习反省,立志为新政权服务。8月,根据中共合江省委决定,将原反奸清算工作团的干部,全部充实到区政府,彻底改造旧政权的成员,对工作不负责任、旧习难改者全部清洗,使区一级成员素质得以提高,政权得以巩固。同时,市政府组织工作队到一区二街协同区街干部进行二街的政权改造试点,实行民主选举区街干部。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各区展开政权改造工作。
1946年12月,市政府和各区相继抽调干部,并邀请东北大学、军政大学学员参加,成立政权改造工作大队。大队分5个分队,分派至各区。各工作队首先进行宣传、访问,发动群众,召开坦白、诉苦会,进行“挖苦根”教育,分清是非,弄清好人坏人,培养积极分子,然后进行登记,审查户口,召开选举会,选出群众信得过的人当街闾干部。对以往欺压群众的恶霸、地痞、流氓区别情况,进行教育,批判斗争,使他们在群众监督下改邪归正,重新做人。对鱼肉乡里、欺压群众、民愤极大的两个恶霸公审处决。彻底废除日伪时期实行的甲牌制,建立区、街、闾、组等基层政权机构。大致每10户为1组,每30~50户为1闾,10闾为1街,每区有5、6个街不等。
至1947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基层改造和民主建政任务。
反奸清算斗争 日伪统治时期,一些汉奸恶霸投靠效忠敌伪政权,倚仗权势。残酷剥削欺压群众,鱼肉乡里,作威作福,草菅人命,群众恨之入骨。解放后,他们勾结国民党和土匪,欲卷土重来。为摧毁敌伪政权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清算汉奸恶霸的罪行,收回被其霸占的财产,发动人民起来当家做主,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1946年初,市委即在城镇和市郊发动群众,配合剿匪,对汉奸恶霸进行斗争,将敌产、土地收归公有,再租给有车马的农户耕种,维持生产。
1946年5月以后。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与中共合江省委指示,市委抽调干部组成民运工作团。由市、区领导带队,深入市内工厂、企业发动群众开展反奸清算斗争。首先组织工人、店员成立行业工会,发动工人揭发汉奸、恶霸的罪行,斗争迅速展开,声势浩大。马车工会开会斗争伪满时倚仗日伪势力,残酷压迫剥削工人的伪马车组合会长李济先。发电厂工人斗争日伪时期汉奸、特务于生。制材厂工人斗争恶霸万瑞先。“满林”工人斗争恶霸把头盖福。铁路工人斗争克扣剥削工人的把头李文祥。6月2日,市首次召开工人代表会议,成立市职工总工会筹委会。19日召开2万余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公审伪满时曾任“勤劳奉仕队”大队长、“协和会”会长等职务的汉奸曲子明。
1946年5—9月,全市召开斗争汉奸、恶霸、特务、反革命、坏分子等公审大会87次,公开审判并处决15名罪行严重的罪犯,其中有伪三江省长卢之淦、伪第七军管区司令吕衡以及日本战犯竹德内、冈田信等。参加运动的达4182人,使广大受压迫受剥削的贫苦群众阶级觉悟大为提高,群情振奋,欢庆获得翻身解放。
在大规模的清算斗争中,由于政策界限掌握不准,曾侵犯某些较小商号、工厂和部分民族工商业者利益,引起他们惶恐不安,有的关厂停业,有的转移资金。市委、市政府发现后,及时对清算斗争进行检查总结,作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纠正过火作法,落实工商业者政策。1947年1月26日,市委发出《关于保护城市工商业的指示》。市内立即停止对120余户工商业者的侵犯行为,并开始进行退还与补偿。1947年9月,市政府发布布告,阐明民主政府保护和发展工商业的政策,并帮助工商业者解决生产、经营上的困难。1948年3月18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出通知,宣布反奸清算斗争基本结束,新形势下的中心任务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并申明停止清算、“挖浮财”的斗争,保护、发展工商业,奖励勤劳致富,保证人权,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肉刑等政策。
土地改革运动 佳木斯自1932年被日军占领后,日伪政权征占大量土地修建军用设施,导致一部分中小地主破产。所余土地则被少数地主富农占有。如西郊永安屯,1939年全屯有78户农民,其中有土地者仅25户,占总农户数的32%。无土地者53户,占68%。全屯共有土地6300亩,其中地主袁某一家即占地2400亩,占全屯土地38%。地主采取包租、份租、耪青、雇工等形式将土地租给农民,有时还乘贫苦农民危困之机,采取押青苗、典当、高利贷等多种手段,榨取、盘剥农民,使80%左右的贫雇农、下中农贫无立锥之地,饱受压榨剥削之苦,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处于十分贫困之中。
1945年8月解放后,当时市辖郊区共15个村屯,总耕地面积共43242亩,总人口为6059人,其中地主、富农有327人,占总人口的5.4%,而占有耕地竟达28168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5.2%,人均占有耕的86亩。中农424人,占有耕地12167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8.1%。贫农有5308人,占总人口的87.6%,而耕地仅有2907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7%,人均耕地仅0.55亩。
1946年3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布《关于处理日伪土地的指示》,提出“把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中共佳木斯市委于1946年冬,在市郊各村屯发动组织农民开展反封建清算斗争,农民衷心拥护,欢欣鼓舞,土改运动很快开展起来,轰轰烈烈,锐不可当。竹板屯青年农民宋杰峰等20余人,不甘于地主富农的盘剥压迫,强烈要求平分土地,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他们成立农会,在工作团的引导下,组织400余名贫苦农民斗争伪满时期菜霸秦文勋,算剥削帐,控诉他盘剥压榨菜民的罪行。迫使秦退赔199450元(东北流通券下同),赔偿每亩地租金(菜金)450元。大来岗区木舒吐村将6000余亩土地、36.5间房屋及牛、马、大车等分给无地无房的贫苦农民。西火龙沟屯有8100余亩土地分配给农民。黑通村分地3300亩,东格木村分地4500余亩。郊区在土改中共清算斗争地主富农31人,其中罪大恶极者被处决2人。清出各种物资有大车28辆、马49匹以及农具、衣物、金银饰器等,均分给贫农。
在土改进行过程中,某些村屯由于群众发动不够充分,加上土改工作团工作不细致,以致在清算斗争中出现“走过场”、“夹生饭”现象。部分地主隐瞒黑地,转移浮财,甚至搞假斗争、假分地等。另一方面亦有斗争面扩大,侵犯中农利益的情况发生。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市委按照《土地法大纲》的要求,组织土改工作队进一步发动群众煮“夹生饭”,深挖地主、富农的土地与生产资料,彻底摧毁封建土地占有制度。对少数侵犯中农的现象,进行坚决纠正。
1947年,市郊各村屯在土改工作团的指导下,开始划分阶级,评定成份,以作为平分土地的依据。平分土地以自然屯为单位,首先查清土地数量、土质优劣、分布状况,划分出土地等级。分地时,贫雇农及军烈属优先分好地、近地;中农分中等地与较远的地;对地主、富农与过去有过剥削的分子,亦按政策规定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给以生活出路,使其逐步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平分土地划阶级定成分工作至1947年末结束。土改后,市郊总户数1137户,总人口为6059人,人均分得土地7.25亩。市政府向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土地执照,佳木斯土地改革运动胜利完成。
此次土地改革运动,在经济、政治上,彻底消灭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半封建的剥削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并建立贫雇农与中农紧密团结的农村政权与农民武装,培养与锻炼大批积极分子和干部。广大农民实现了数千年来的夙愿,彻底得到了翻身解放。
支援人民解放战争 在支援人民解放战争中,佳木斯市人民做出巨大贡献。自1945年,三江人民自治军到达伊始,各界人民就把拥军优属、支援前线作为自己的光荣任务。直至1949年,在整个解放战争中,拥军支前活动持续不断。据不完全统计,在三年解放战争中,全市有5566人自愿报名参军;三次派出近300副担架、30余辆大车、民工1349人赶赴前线,运送伤员达2434人。数百名民工立功受奖。佳木斯市各医院在三年解放战争中接收大批伤员,市民自愿为伤员献血捐药,拆洗被服,护理服务。全市先后捐献现金52亿余元(东北流通券),赶制军鞋2万余双、鞋底1万余双、军服20万余套、大衣15万余件、被3.7万余床、棉军帽15万顶,拆洗缝补军服158万余件,献铜献铁90万公斤。每逢节日,各界人民敲锣打鼓,向军队和医院送去大量的猪肉、白面、慰问信和慰问品。对此,东北电影制片厂曾特拍摄新闻纪录片,纪录佳木斯人民支援前线的各种活动,在解放区放映。
解放区文化建设 1946年初,中共中央提出“让开大路,占领两厢,发动群众,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战略方针,决定将从延安转移来东北的一批革命文化、教育机构和部分军事后勤机关,集中安置在佳木斯。曾使佳木斯成为解放战争时期的大后方和东北的文化、教育中心,曾有“东北的延安”之美誉。
这一时期北迁到佳木斯的有陕北军政大学总校四大队,迁佳木斯后改为军政大学合江分校。由延安大学部分领导干部及教师创办的东北大学。延安鲁迅文艺学院,迁佳木斯后改称东北鲁艺文工团。延安青年艺术剧院,迁佳木斯后改称东北鲁艺文工团第二团。东北文艺工作团、东北书店总店、东北新华广播电台。原延安药科学校在佳木斯开办,称东北药科学校。嗣后陆续创办的有东北军需学校、东北航空学校、东北汽车学校、东北邮电学校、东北日报社、东北画报社、《东北文艺》、《东北文化》等报刊、杂志社。
随着各文化团体的迁来,一大批文化名人包括作家、戏剧家、音乐家、画家、导演、记者云集佳木斯,其中有肖军、刘白羽、吕骥、张庚、王曼硕、舒非、张水华、沃渣、向隅、马可、华君武、袁牧之、陈波儿、田方、塞克、吴雪、吴伯箫、张松如、李波、白桦等。世界语学绿川英子(日籍)与其夫刘仁也到达佳木斯。
这些文化人士在佳木斯期间,创作出一大批文学艺术作品。小说有洛尉的《关外的山东老乡》,王耕今的《血泪的控诉》、马加的《江山村十日》等。剧本有《反对内战》、《活捉谢文东》、《血泪仇》、《空笼计》、《姑嫂劳军》、《土地返家》等。诗歌有《纪念八·一五》、《参军上战场》、《牧童短笛》等。散文有肖军的《采薇篇》,刘白羽的《奇迹的出现》、《新的道路》等。同时,一批杂志刊物也相继出版,有白朗主编的《文展》,张庚主编的《东北文艺》,舒群主编的《知识》等。
群众文化生活十分活跃、健康,戏剧、活报剧、秧歌剧经常演出。每逢节假日或前线大捷,各文化团体和大中学校都组成宣传队走上街头,演出活报剧、扭秧歌,进行宣传和庆祝,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和称赞。
东北书店总店迁来佳木斯后,兼营出版,仅1946年一年间即出版发行新书158种,共90余万册。其中有毛泽东著作《论联合政府》、《论持久战》、《新民主主义论》、《矛盾论》、《实践论》等,刘少奇的著作《论党》、《论共产党员修养》,还有《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大众哲学》、《论民族民主革命》、《唯物史观》等政治理论新书和许多文学书籍。
这一时期,在特殊历史条件下,佳木斯文化艺术事业空前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