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三章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节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49年9月15—17日召开。各界代表122人出席会议。中共佳木斯市委书记许光庭到会作《目前形势与今后任务的报告》。会议听取、讨论市长苏醒作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就“贯彻执行发展生产、劳资两利政策”、“加强市场管理,取缔投机倒把”、“加强对消费合作社统一领导”三项任务做出决议。与会代表还对“四防”(防火、防盗、防奸、防特)问题、社会救济问题、失业工人安排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次会议于1949年11月3—5日召开。会议重点讨论关于在公营企业中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创造新纪录运动,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关于加强公安战线、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第三次会议于1950年1月23—25日召开。会议听取、讨论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互助、加强税收和开展节约备荒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这次会上,依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选举产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选出委员23名,许光庭为主席,苏醒、杜秀山为副主席。
第四次会议于1950年4月29—30日召开。会议听取、讨论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在企业中进行大检查,建立生产责任制的报告》、《关于职工业余教育工作的报告》、《关于进一步贯彻“国营经济领导私营企业共同为建设祖国而努力”方针和措施的报告》,分别通过了决议。会议选举苏醒为协商委员会主席,黄广声为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