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二节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11月11—13日召开。中共佳木斯市委书记许光庭作《时事政治报告》,号召全市人民为巩固后方、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而奋斗。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支援抗美援朝的决议》。
根据东北人民政府的指示,从本次会议起,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会议选举了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委员,组成新的市政府委员会。会议选举苏醒为协商委员会主席,黄广声为副主席。
第二次会议于1951年4月13—15日召开。中共佳木斯市委书记苏醒作《政治报告》。会议对市政府提出的战勤负担、爱国主义教育、供销工作、开展劳动竞赛等问题进行讨论。通过《佳木斯市战勤动员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佳木斯贯彻<东北区公私间加工订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办法》。决定成立抗美援朝佳木斯分会。会议补选市政府委员11人。
第三次会议于1951年10月15日召开。会议中心议题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讨论通过宣传、贯彻、执行《婚姻法》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