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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12月23—27日召开。本届代表233名,出席代表192名。会议听取、审议副市长于瑞昌代表市人民委员会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大振革命精神,为争取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副市长李自贡作的《佳木斯市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刘清海作的《佳木斯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刘华为市长,于瑞昌、汪家有、李自贡、阎书庆、葛庆云、孙维宝为副市长,王梅生等32人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5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