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七节 市革命委员会

第七节 市革命委员会


  佳木斯市革命委员会(代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破坏。1967年11月17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佳木斯市革命委员会于11月22日召开成立大会,革命委员会由军队代表、革命干部代表和革命群众代表组成,行使全市党政财文一切权力。市革命委员会委员61人,其中常委19人。主任和子明,副主任汪家有、袁士达。根据上级统一规定,市革命委员会列为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七届会议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