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第五届会议
第五节 第五届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80年10月16—23日召开。出席会议委员196人,有关部门负责人50人列席会议。中共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华春到会讲话。会议听取并审议孙维宝作《市政协第四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全体委员列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讨论了市人代会的各项《报告》。全会通过《五届一次全体会议决议》。《决议》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一致搞四化。要充分发挥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作用,对全市大政方针和四化建设以及群众生活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自由讨论,积极地提出批评和建议。要加强同“三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促进早日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会议选举戴洛鹏为主席,沈静、刘玉玺、王行先、艾立、孙维宝、杨华、邢镜寰、牛遇山为副主席,丁克为秘书长,选出常委45名。
第二次会议 1982年4月22—27日召开。出席会议委员205人,有关部门负责人51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戴洛鹏所作《市政协第五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全体委员列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讨论了市人代会的各项报告。全会通过《五届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决议》提出,政协要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无党派人士加强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共同把各项事业办好。号召全体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紧紧抓住思想教育这个中心环节,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争取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有一定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