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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职工教育

第三节 职工教育


  1946年,中共佳木斯市委民运工作团在组建基层工会的同时,即开始进行职工教育工作,发动工人参加文化、技术学习。在工厂企业中举办职工夜校、识字班、训练班、读报组等,组织青壮年职工开展识字竞赛活动。市总工会筹委会举办2期工人、干部训练班,学习工人是国家主人的理论和熟悉工会工作。市总工会成立后,实行每周给基层工会干部上一次课,学习政治时事和工会业务。各工厂企业基层工会都采取办夜校、出黑板报、墙报、快报、宣传板等形式。开展职工政治、文化教育活动,提高干部、工人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水平。
  新中国建立以后,职工教育更加经常化、制度化。1949年,市内有725名工人参加文化夜校和识字班学习。1950年,全市有职工夜校10所(包括技术夜校1所),共有44个班,参加学习的有1526人。1952年开展推广速成识字法活动,各类职工业余学校以扫盲为主,逐步发展初、中等教育。全市有4560人参加学习。总工会又举办2期工人训练班,培训骨干60多人。1955—1958年,职工教育工作形成高潮。1955年,各级工会培训干部3947名,其中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培训1269名。1956年,各类业校在校人数,从16~45岁的有13662名,其中扫盲班6222名,小学班4175名,初中班3115名,高中班150名。1957年有职工业校28所,参加学习人数达18218名。1958年有10.8万名工人摘掉文盲帽子,基本完成工人扫除文盲的任务,进入普及初等教育,大办中等教育阶段。全市千人以上企业,已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职工教育体系。
  进入60年代,职工教育走向正规化。1960年成立市工农教育委员会,组织各工厂企业职工开展读书活动。参加读书的职工有3000多人。评选出读书积极分子340人。1963年,各级工会在职工中普遍开展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活动,建立理论学习小组1100多个。参加学习的有1.8万多人。
  “文化大革命”时期,正常的职工教育制度被打乱,学习内容紧跟当时的形势。
  1977年,各级工会恢复职工教育工作,继续举办业余文化、技术、业务学校和培训班等,组织青年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技术知识。80年代初,根据上级指示,工会配合行政部门在职工中开展“双补”(文化、技术)活动。各企业举办脱产、半脱产、业余补习班,提高工人的素质。市总工会成立职工大学,招收学生300多人。1984—1985年,在职工中广泛开展读书、演讲和自学成才活动。全市建立职工政治学校109所,办脱产学习班203个,参加学习的有9970人。有自学小组1846个,自学人数8610人。共举办各种形式报告会139次,演讲会293次,经验交流会192次。市总工会举办的劳模高中文化补习班,有33名市劳模在理工科结业,有6人考上职工大学。职工大学举办长、短期培训班20期,共培训文科、理工科学生1100名。1986年,在职工中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和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教育。把理想教育与形势教育、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增强职工的改革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同年,市总工会在全国总工会组织的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组织奖。1987年组织职工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参加学习的有15万多人,自学成才的有1万多人。工会举办各种培训班128次,参加培训的有6500人次;举办演讲比赛200多场,参赛者7000多人,听众30多万人次。
  1988—1989年,除继续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外,还特别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广泛利用广播、报纸、文艺表演、辅导讲座、图片展览等形式,以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室)为阵地,组织职工讲演比赛。大讲“十年改革巨变”、“改革在我身边”,针对困难讲国情、立足企业讲发展、面对兴衰讲责任,迎接挑战讲前途等。组织讲座3400多次,办板报、壁报5800期。受教育者达40多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