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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三章 佳木斯市妇女联合会

第一节 组织沿革


  清朝、民国和伪满时期,妇女深受压迫,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男女极不平等。佳木斯的妇女解放运动,是从中共佳木斯市地方组织成立后开始的。1934年,在有中共地下组织活动的大来、敖其、黑通等村屯,建立起妇女救国会。党组织领导妇救会参加抗日活动,秘密为抗联部队筹集粮食、弹药等物资,做军衣军鞋,救护伤员,动员亲人参加抗联部队。1937年1月,中共佳木斯市委指定张宗兰负责妇女工作。张利用在伪桦川县公署做文书的身份,收集大量情报,供给抗联部队,转移市委重要文件,掩护地下党及抗日人员。3月,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遭到敌伪的严重破坏,妇女工作随之停止。
  1946年,中共佳木斯市委设立妇女部,发动妇女走出家庭,参加反奸清算,土地改革,建党建政等革命斗争。同年9月,市委召开各界妇女代表会议,确定成立佳木斯市妇女联合会筹委会。1948年3月8日召开市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委会。同年12月召开市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民主妇女联合会。
  1949—1951年,市民主妇女联合会组织机构实行委员制,编制为10人。1951年开始设宣传部,1952年设组织部,1955年增设生活福利部。1957年根据全国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决定,市民主妇女联合会改名为市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1963年增设办公室,编制12人。
  1980年,市妇联增设儿童保教委员会办公室(即儿少部),总编制为15人。1981年撤销生活福利部,设组织生产部。1983年,市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妇联。
  1985年,合江地区妇联并入佳木斯市妇联。
  1989年,市妇联设办公室、组织生产部、宣教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儿少办)、法律顾问处(与权益部合),编制为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