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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历次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节 历次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1946年11月9日召开。参加大会代表186人,列席27人。佳木斯市长董仙桥作《关于目前形势和工商业政策》报告。王佐亭作《关于商会筹备工作和今后任务》报告。通过今后任务和商会章程决议,决定商会改称商工会。选举市商工会常务理事7人,理事长2人,会长王佐亭,副会长方明、梁仲鸿。
  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1949年12月28日召开。参加大会代表55人,列席65人。批准邢镜寰所作《市商工会三年来工作总结》的报告,决定商工会改称工商会并通过组织章程。选举市工商会常务理事11人,会长杜秀山,副会长邢镜寰、林生阳、韩慎先。
  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1951年4月23日召开。参加大会代表82人,列席3人。批准邢镜寰所作《第二届理事会工作和今后任务》的报告。通过更名为市工商联合会,实行新的组织章程,在工商界开展爱国主义运动,推行合理负担,扩大土产内销,发展手工业、工业等项决议和给党中央、毛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致敬电。选举市工商联三届常务理事14人,会长王佐亭,副会长邢镜寰、林生阳、张云祥。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1952年12月25日召开。参加大会代表89人。批准林生阳所作《工作报告》,通过发展生产、巩固国防,支援抗美援朝战争,遵守政府法令,保卫祖国和世界和平的决议。修改工商联组织通则,增设监察委员会,会名改为工商业联合会。选举市工商联第四届委员19人,常务委员7人,主任委员林生阳,副主任委员邢镜寰、王佐亭、王云祥。
  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1954年9月20日召开。参加大会代表90人,列席36人。邢镜寰传达全国工商联首次代表大会精神,批准林生阳所作《工作报告》,修改组织章程。选举市工商联五届执行委员21人,常务委员4人,主任委员林生阳、副主任委员邢镜寰、王佐亭、李泽民。
  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1957年3月18日召开。参加大会代表94人,列席46人。林生阳传达全国工商联“二大”精神,批准邢镜寰所作《工作报告》,修改组织章程,成立生活互助会管理委员会。选举市工商联六届执委33人,主委林生阳,副主委邢镜寰、王佐亭、杨金和、马怀瑾。
  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 1961年6月19日与市民建首次代表大会合开。参加大会代表92人,列席55人。传达全国工商联二届二次、民建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批准邢镜寰所作六届执委会工作报告,修改组织章程,增设工商联家属委员会。选举市工商联七届执委33人,常委12人,主委林生阳,副主委邢镜寰、王佐亭、杨秀钟、马怀瑾、李儒珍。
  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 1964年1月28日与市民建第三次代表大会合开。参加大会代表46人,列席47人。通过林生阳所作七届执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在工商界广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选举市工商联八届执委35人,常委16人,主委林生阳,副主委邢镜寰、王佐亭、杨金和、马怀瑾、李儒珍。
  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 1984年11月8日召开。参加大会代表65人,列席3人。传达黑龙江省工商联四届代表大会精神,通过张子贤《关于工商联恢复组织两年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家属委员会改为妇女委员会。选举市工商联九届常委18人,主委邢镜寰,副主委张子贤、武晓波、张学义、孟昭惠、张淑琴。
  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 1989年8月3日召开。参加大会代表128人。通过李辉《市九届工商联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市工商联十届常委23人,主委孙德宏,副主委田竹庭、李辉、田茂华、王景亮、李珂、栾绍然、武晓波、程明海,名誉主委邢镜寰,顾问李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