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六章 人民防空
章下序
伪满洲国后期,日伪统治者为预防空袭,设立“满洲防空协会佳木斯支部”,对全市实行灯火管制、空袭警报演习和组织灭火消防训练。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以保护人民利益为宗旨,把人民防空(简称人防)建设一直列为城市建设重要内容。
1950年4月首建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并在市政府内设职能机构防空科。此后的40年中,随着机构的变化和领导干部的更迭,市人防委员会成员做过13次调整(包括与合江地区合并时的重组)。1989年,市人防办公室设有秘书、计财、工程、指挥、基地、通信、平战结合、物资管理等科室,行政事业编制142名。建立了市及以下各级地下指挥所和各类防空专业队伍。设立了专用通信系统,构成了指挥中心与上下各级之间连通的机要通信网络。
人防工程建设经过战备期间的突击修筑与和平时期的改革完善,已从分散、临时性的简易防弹掩体,发展成为以砖石砌壁钢筋混凝土筑拱结构为主,统一规划布局,能防、能打、能生产、能生活、能疏散的永久和半久性的地下设施。市区人防工程投资,自1970年以来共达3000多万元。至1989年共存各类地下人防工程570项,总面积达15万平方米。其中利用8项,5.3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4%。
佳木斯市的人防建设,经40年的工作,已从组织指挥,物资保障,思想建设上初步建立起完整、坚实、可靠的防御体系。并且在平战结合,为经济建设服务方面进行探索,收到明显的经济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