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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历史沿革

第二节 历史沿革


  勃利历史悠久,早在几千年前就有人在此繁衍生息。1616~1620年,后金天命元年~5年,努尔哈赤派大臣招抚居住在黑龙江流域的努业勒(卢姓)、葛依克勒(葛姓)、胡什哈里(胡姓),三姓赫哲氏族。因此。该地始称“三姓”,勃利为三姓领地。
  据倭肯镇平安村出土文物和罗泉乡长发村发现的古房遗址证实,几千年前居住在勃利境内的肃慎人,靺鞨人以渔猎为生在此活动,与中原地区和各方关系密切,相沿不断。
  北魏时(386~536年)三姓(今依兰)是勿吉国中心,至北朝末,勃利仍为三姓属地。
  隋朝时,勿吉改称靺鞨,698年(圣历元年)创立震国。713年(唐开元元年)成立渤海国,册封首领大祚荣为渤海群王。827—836年间(大和年间),全境划为5京,15府,62州,130县,勃利属德里府德里镇。
  辽灭渤海后,废除州县建置,将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流域5个大的靺鞨集团,分别设立5个国(部)统辖,其中的越里吉国(今依兰五国城遗址),居其它四国之首,史称三姓五国头城。
  金灭辽以后,行政设路,三姓称胡里改路,首府于今依兰镇五国城遗址。勃利为胡里改路领辖。
  元朝建立后,三姓属辽阳行中书省开元路,后归合兰府水达达路。下设5个军民万户府,抚镇北边。
  1409年(明永乐七年),属奴尔干都司指挥使司,下设384卫,三姓地方设25卫,勃利属呕罕河(今倭肯河)卫统辖。清代。勃利境一直在三姓辖区之内,先后归三姓副都院、依兰府及东北路道管辖。
  1665年(清康熙四年)初,建三姓城。1714年(康熙五十三年),设三姓协领1人、佐领1人、防御骁骑校各4人。勃利境为三姓协领所辖。1731年(雍正九年)。设三姓副都统,勃利境为三姓副都统所管辖。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设依兰府,勃利境为依兰府所辖。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改革东北行政制度,划分三省,依兰辖于吉林省。同年东三省总督上奏朝廷欲增设勃利县,因新设置县份较多,财力困难,暂行缓设。1909年(宣统元年),于依兰设东北路道。勃利为东北路道所辖。
  1913年(民国2年),长寿县今延寿县委员李廷文,方正县委员张丙南奉令勘踏勃利境地,绘制出《勃利全图》。同年改东北路分巡兵备道为依兰道,辖依兰、穆棱、方正、桦川、富锦、同江、绥滨、饶河、虎林、密山10县,勃利仍为依兰属地。
  此时,勃利境内有居民637户,龙爪沟(现林口县)一带有住户445家。居民每年剩余产品,销往上海、长春、哈尔滨、依兰、梨树镇等地。主要有野生人参、鹿茸、貂皮、水獭皮、猞利皮、狐狸皮、木耳、松籽、榛子、粮食、烟、麻。
  1916年(民国5年)11月,地方绅士胡子清、张华新等20余人联名呈请吉林省长公署设县,与依兰分治。1917年(民国6年)5月10日,始奉大总统指令允准。吉林省公署于7月3日委任补用县知事姚鸿钧为设治委员。9月于今大四站成立设治局,
  筹备建县为期一年。1918年(民国7年)9月15日一年期满,将设治局改为勃利县公署,姚任县知事,定为三等县,仍属依兰道。此时,全县共有居民1566户,8533人。1929年(民国18年)废除道治,勃利县直隶吉林省管辖。
  1934年(伪康德元年)12月。勃利县划归三江省。
  1943年(伪康德10年)10月,设东满总省,勃利县由东满总省管辖。1945年8月15日伪政府解体。因战时混乱,9月初,地方组成勃利县地方维持会,行使政府权力。11月初成立勃利县临时政府,1946年正式改称勃利县政府。1947年6月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勃利县属合江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恢复东北三省,勃利县隶属黑龙江省合江地区。
  1983年11月,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