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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林木采伐

第六节 林木采伐


  1954年至1980年全县共采伐木材33万立方米,其中原木25.4万立方米,40%为民需用材,大部外调,支援国家建设。从1968年开始,主要采伐松木杆和杂木杆,除本地自用外,还运往全国各地。
  
  木材采伐一览表
        单位:立方米



  续表


  为了节约木材,广泛开展木材综合利用。1964年成立勃利县贮木加工厂,1979年办起了木制农具车间,每年生产马夹板、木叉、锹、锄、镐把万余件,产值达3万元。1978年之后,除贮木场之外,通天一、二场、红旗、东风等林场也办起了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
  
  本材综合利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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